证券代码:000631 证券简称:顺发恒业 公告编号:2023-11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关于
拟变更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9 日召开第九届董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相应
条款的议案》,现将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注册地址拟变更情况
根据公司自身发展现状及未来战略规划,为便于争取政策与发展机会,公
司拟将注册地址由: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市心北路 777 号,迁至:杭州市萧山经
济技术开发区万向创新聚能城(具体以核准为准)。
二、《公司章程》相应条款修订情况
结合注册地址变更和公司实际情况,需修订《公司章程》如下相应条款:
修订前 拟修订为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和
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 司”)。
公司经长春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长体改 公司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在浙江省市场监督管
[1993]78 号文件批准,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在长春 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 912201012438438899。
会信用代码:912201012438438899。
第五条 公司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市心北 第五条 公司住所:杭州市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万
路 777 号 向创新聚能城
邮政编码:311215 邮政编码:311231
第一百九十七条 本章程以中文书写,其他任何 第一百九十七条 本章程以中文书写,其他任何语
语种或不同版本的章程与本 章程有歧义时,以在长 种或不同版本的章程与本 章程有歧义时,以在浙江省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最近一次核准登记后的中文版 市场监督管理局最近一次核准登记后的中文版章程为
章程为准。 准。
除上述修改的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拟变更注册地址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发展规划,不会对公司
发展战略、经营模式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的可持续发展。
2、本次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且作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方可生效。公司将在股东大会表决批准后,授权董事长组织办理注册地址变更登记及事宜、签署相应文件。
3、本次公司注册地址变更及《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修订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的结果为准。
上述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