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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629 深市 攀钢钒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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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钢钒钛: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2-07-09

攀钢钒钛: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股票代码:000629                股票简称:攀钢钒钛                公告编号:2022-47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8 日以专人递送、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
会第三十次会议的通知和议案资料,会议于 2022 年 7 月 8 日 9:00 以
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的董事 9 名。会议由董事长谢俊勇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慎讨论,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并注销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于回购并注销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49)。

    本议案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因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根据《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次修订稿)》的有关规定,公司将回购 并注销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因此公司股本总数 及注册资本将发生变化。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公司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拟对现行《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 进行修改。

    具体修订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 的《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稿)》和《攀钢集团 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本议案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有关工作顺利开展,经董事长谢俊勇先生提名, 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决定聘任谢正敏先生为公司董事会 秘书,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谢正敏先生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 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所规 定的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谢正敏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 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要求。

    谢正敏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812-3385366

    联系传真:0812-3385285


    电子邮箱:psv@pzhsteel.com.cn

    通信地址: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钢城大道西段 21 号攀钢文化广场
    谢正敏先生简历附后。

    本议案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为进一步充实公司管理层力量,经公司总经理马朝辉先生推荐,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决定聘任王绍东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王绍东先生简历附后。

    本议案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同意将提名的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鉴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将
于 2022 年 7 月 17 日届满,经公司董事会及有关股东单位推荐,并经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核,提名谢俊勇先生、李晓宇先生、马朝辉先生、谢正敏先生、文本超先生、吴英红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本公司章程中关于选聘独立董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推荐,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核,提名高晋康先生、刘胜良先生、米拓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上述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作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本议案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工资总额预算执行清算评
价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
案》。

    董事会决定于 2022 年 7 月 28 日(星期四)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将审议以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回购并注销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三、审议《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四、审议《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五、审议《关于选举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56)。

    本议案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9 日


                  谢正敏先生简历

    谢正敏先生,1968 年 3 月出生,会计师,EMBA,中共党员。现
 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攀枝花东方钛业有限公司董事,攀 枝花市国钛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历任攀钢集团北海钢管公司副总经 理,攀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财务处副处长、财务处处长、财务部部长, 攀钢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部长,攀钢集团钢铁钒钛股份有限 公司法律事务部(资本运营部)部长,攀钢集团钛业有限责任公司总 会计师,本公司财务总监等职。

    谢正敏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任一情形,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稽查的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谢正敏先生持有本公司股权激励限售股份 220,000 股,与持有本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王绍东先生简历

    王绍东先生,1983 年 3 月出生,工程师,工程硕士,中共党员。
 现任攀钢集团西昌钒制品科技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执行董事、总经理。 历任攀钢集团西昌钢钒有限公司钒制品厂原料作业区作业长,沉淀还 原作业区作业长、党支部书记,焙烧浸出作业区作业长、党支部书记, 攀钢集团钒业有限公司发展部副部长、部长,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 有限公司运营部(安全环保部)副总经理,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 限公司攀枝花钒制品厂副厂长,攀钢集团北海特种铁合金有限公司执 行董事、总经理、党总支副书记,攀钢集团西昌钢钒有限公司钒制品 分公司党委书记、经理等职。

    王绍东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任一情形,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稽查的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王绍东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谢俊勇先生,1965 年 9 月出生,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中共党
员。现任攀钢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本公司董事、董事长。历任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炼铁厂厂长,攀钢集团攀枝花钢钒有限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攀钢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攀钢集团成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董事,成都西部物联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成都积微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鞍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常委、鞍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等职。

  谢俊勇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任一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谢俊勇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攀钢集团有限公司、鞍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攀钢集团四川长城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攀钢集团成都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派出的董事及监事)、实际控制人(鞍钢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李晓宇先生,1971 年 3 月出生,工程硕士,高级经济师,中共党
员。现任本公司党委书记、工会主席,攀枝花东方钛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历任攀钢集团钢铁钒钛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分公司总经理助理、副
总经理,攀钢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分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攀钢集团汇裕供应链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党委筹建组组长,成都西部物联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攀钢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攀钢欧洲有限公司董事长,攀港有限公司董事等职。

  李晓宇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任一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李晓宇先生持有本公司股权激励限售股份 340,000 股,与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马朝辉先生,1971 年 3 月出生,工程硕士,高级工程师,中共党
员。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攀钢集团重庆钛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攀枝花钒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董事。历任攀钢集团攀枝花钢钒有限公司轨梁厂副厂长、厂长,攀钢集团攀枝花钢钒有限公司制造部部长(综合运营总监、化检验与计量总监),攀钢集团有限公司运营改善部总经理,攀钢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攀钢集团攀枝花钛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攀钢集团有限公司海绵钛分公司经理、党委副书记,攀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海绵钛分公司经理、党委副书记等职。

  马朝辉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任一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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