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629 股票简称:攀钢钒钛 公告编号:2021-68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
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24 日 9:00 以通讯方式召开,本
次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会议由董事长谢俊勇先生主持,
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慎 讨论,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杜斯宏先生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拟激励 对象就本议案回避了表决。
为更好实现激励目的,根据国资主管部门审核意见,并结合公司 的实际情况,经过综合评估与考虑,董事会同意对《攀钢集团钒钛资 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部 分内容进行修订,形成《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方案(草案)及其摘要、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的修订说明公告》(公告编号:2021-70)、《攀钢集团钒钛资源 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杜斯宏先生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拟激励对象就本议案回避了表 决。
为更好实现激励目的,根据国资主管部门审核意见,并结合公司 的实际情况,经过综合评估与考虑,董事会同意对《攀钢集团钒钛资 源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部分内容进行修订,形成《攀 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修订稿)》。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方案(草案)及其摘要、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的修订说明公告》(公告编号:2021-70)及《攀钢集团钒钛资源 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修订稿)》。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与攀钢集团有限公司签订〈采购 框架协议(2022-2024 年度)〉和〈销售框架协议(2022-2024 年度)〉 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董事谢俊勇、杨槐、张 景凡、杨秀亮就本议案回避了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于公司拟与攀钢集团有限公司签订〈采购框架协议(2022-2024 年 度)〉和〈销售框架协议(2022-2024 年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71)。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与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 订〈金融服务协议(2022-2024 年度)〉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关联董事谢俊勇、杨槐、张景凡、杨秀亮就本议案回避 了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 《关于公司拟与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 (2022-2024 年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72)。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4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及《关于补选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等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根据国资主管部门审核意见,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经过综合评估与考虑,本次董事会对《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 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攀钢集团钒钛
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并审议 了《关于公司拟与攀钢集团有限公司签订〈采购框架协议(2022-2024 年度)〉和〈销售框架协议(2022-2024 年度)〉的议案》《关于公 司拟与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2022-2024
年度)〉的议案》等关联交易事项。此外,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1 日
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与鞍钢股份有限 公司签订〈原材料供应协议(2022-2024 年度)〉的议案》,该议案 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为此,董事会决定提请召开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相关事项。 由于本次拟实施的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尚需取得国务院国资委批 准,董事会授权董事会秘书在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方案经国务院国资 委批准后,择机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审议以下议案:
(一)《关于〈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二)《关于〈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三)《关于〈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四)《关于提请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 司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五)《关于补选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六)《关于监事辞职暨补选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七)《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八)《关于公司拟与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原材料供应协议(2022-2024 年度)〉的议案》;
(九)《关于公司拟与攀钢集团有限公司签订〈采购框架协议(2022-2024 年度)〉和〈销售框架协议(2022-2024 年度)〉的议案》;
(十)《关于公司拟与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 协议(2022-2024 年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