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证券代码:000611 证券简称:ST 天首 公告编码: 临 2021-17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已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3
日召开第八届全体职工大会,大会选举刘丽媛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监事。刘丽媛女士具备担任公司监事的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担任公司监事的任职条件。
本次职工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监事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 2 名股东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三年,任期至公司第九届监事会届满时止。
备查文件:公司 2021 年全体职工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 :职工监事刘丽媛简历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 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四日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附件:职工监事刘丽媛简历
刘丽媛,女,汉族,生于 1986 年,本科学历。2009 年 9 月—2010 年 11 月
任隆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行政主管;2010 年 11 月—2012 年 11 月任北京汽车集
团有限公司行政主管;2012年12月— 2014年12月任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北京)办公室主任;2015 年 3 月至今任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总监。
刘丽媛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