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44 证券简称:中原环保 公告编号:2026-10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公开摘牌方式收购郑州市格沃环保开发有限
公司 100%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原环保”)于
2026 年 1 月 9 日召开的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拟以公开摘牌方式收购郑州市格沃环保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 2026-03)。
二、进展情况
近日,根据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知,确认中原环保为郑州市格沃环保开发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受让方,交易价格13,306.07 万元。
公司与转让方郑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签署了《企业国有股权转让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转让方(甲方):郑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受让方(乙方):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1、本合同转让标的为:郑州市格沃环保开发有限公司 100%
国有股权(以下简称“转让标的”)。
2、转让标的为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资产,不存在任何抵押质押、留置、查封、冻结、监管或任何其他第三方权利主张或权利限制情形。
3、转让标的企业继续履行与员工的劳动合同,本标的不涉及职工安置问题。
4、甲方确认,截至本合同签署日,已向乙方如实、完整地
披露了标的企业截至基准日(2025 年 9 月 30 日)的所有债务、
或有债务及其他潜在负债。具体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于
【2025 年 12 月 28 日】出具的【XYZH/2025ZZAA2B0604】号《审
计报告》。
对于甲方已披露的债权债务,由转让标的企业依法享有或承担。
5、甲方将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转让标的以人民币(大写)壹亿叁仟叁佰零陆万零柒佰元整 ;即:人民币(小写)13306.07万元(以下简称“转让价款”)转让给乙方。
6、乙方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将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汇入本协议附件一所列账户,乙方有权选择其中一个或多个账户支付本合同项下交易价款。
7、经双方商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10 日内,甲方将与转让标的相关的权属证书、批件、财务报表、资产清单、经济法律文书、文秘人事档案、建筑工程图表、技术资产等文件资料编制
《财产交割单》移交给乙方,由乙方核验查收并签字盖章。
8、本协议生效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当协助乙方完成标的企业股权的工商登记变更,标的企业股权的工商登记变更完成日为交割日。
9、标的资产在过渡期间(基准日至交割日)运营产生的收益由乙方享有,运营产生的亏损由乙方承担。
三、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尚需要履行支付价款、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程序等,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