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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天金融:第八届董事会第12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0-12-16

中天金融:第八届董事会第12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540      证券简称:中天金融    公告编号:临 2020-71
              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 12 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金融”或“公司”)第八届董
事会第 12 次会议于 2020 年 12 月 15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为临时会议。会
议通知于 2020 年 12 月 13 日以电话或电邮方式通知各位公司董事。应参加会议
董事 12 名,出席董事 12 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会议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关于子公司签署项目合作协议的议案

  审议并通过《关于子公司签署项目合作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子公司中天城投集团贵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贵阳市云岩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署《贵州酒世界项目合作协议》,中天城投集团贵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将
50 亿元资产划至其全资子公司贵州瑞景鑫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由贵阳市云岩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受让贵州瑞景鑫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100%股权,股权转让价款暂定为 50 亿元,最终交易价格以交易各方共同认可的具有相关业务资质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结果为基础协商确定。具体内容详见 2020 年 12 月16 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子公司签署项目合作协议的公告》。

  表决结果: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关于选举熊德斌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熊德斌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选举熊德斌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等相关规则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熊德斌先生的教育背景、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全部兼职、任职资格以及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的实际表现等情况进行审查并出具了同意的审查意见,候选人熊德斌先生已按照《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选举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 2020 年12 月 16 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12 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熊德斌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关于召开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 2020
年 12 月 31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
见 2020 年 12 月 16 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召开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 12 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15 日


    附件: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熊德斌,男,生于 1971 年,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教授,中国注册会计师。现任贵州大学经济学院教授,数量经济学、金融学硕士研究生导师,贵州省金融学会副秘书长,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熊德斌先生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亦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熊德斌先生未持有中天金融股票;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也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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