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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525 深市 ST红太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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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红太阳:关于签署《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财务投资人意向协议书》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26

ST红太阳:关于签署《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财务投资人意向协议书》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525        证券简称:ST 红太阳      公告编号:2023-088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关 于签署《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财务投资人意向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近日,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和预重整管理人分别与共青城胜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国厚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招商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博雅春芽投资有限公司签署《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财务投资人意向协议书》(以下简称“《财务投资人意向协议书》”或“本协议”)。

  2、重整过程中,各方将根据本协议内容签署正式投资协议,各方具体出资金额以正式投资协议以及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为准。

  3、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正在进行预重整,预重整为法院正式受理重整前的程序,法院最终能否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重整是否成功也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2年9月16日,公司收到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京中院”)送达的(2022)苏01破申62号《通知书》及《重整申请书》,申请人南京太化化工有限公司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仍具备重整价值为由,向南京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并申请先行启动预重整程序。2022年11月7日,南京中院作出(2022)苏01破申62号《决定书》,为有效识别公司重整价值和可行性,及时挽救企业,提升重整效率和效果,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程序。2022年12月5日,南京中院作出(2022)苏01破申62号之一《决定书》,
指定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的管理人。2022年12月1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预重整管理人招募和遴选预重整投资人的公告》;2023年1月1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预重整管理人招募预重整投资人延期的公告》;2023年7月2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遴选确定预重整战略投资人的公告》,经遴选确定湖北同富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预重整战略投资人;2023年8月1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签署<关于参与南京红太阳股份重整投资之意向协议书>的公告》;2023年11月2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遴选确定预重整财务投资人的公告》,经遴选确定共青城胜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国厚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招商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博雅春芽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预重整财务投资人;2023年12月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召开预重整阶段债权人会议通知的公告》、《关于召开出资人组会议通知的公告》及《公司预重整方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2023年12月18日,公司预重整阶段债权人会议、出资人组会议顺利召开,经出资人组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方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公司披露了《出资人组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法律意见书。

    近日,公司和预重整管理人分别与共青城胜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胜恒投资”)、国厚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厚资产”)、深圳市招商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商平安资产”)、北京博雅春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雅春芽”)签署《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财务投资人意向协议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 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的相关规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预重整财务投资人基本情况

    (一)共青城胜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工商登记信息


    (1)公司名称:共青城胜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405MA362KJR5T

    (3)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5)法定代表人:程远

    (6)注册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市私募基金创新园内

    (7)成立时间:2017 年 6 月 26 日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2、股权结构

    共青城新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胜恒投资 75.50%
股权,共青城开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胜恒投资 24.50%股权,汤运军为其实际控制人。

    3、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胜恒投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公司持股 5%以
上股东、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利益安排以及出资安排,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

    (二)国厚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1、工商登记信息

    (1)公司名称:国厚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207098681720A

    (3)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4)注册资本:279242.8941 万元人民币

    (5)法定代表人:李厚文

  (6)注册地址:安 徽省 芜湖 市鸠江区皖江财富广场 A1 座 11 楼 1102、1103 室


    (7)成立时间:2014 年 4 月 29 日

    (8)经营范围:资产收购、管理、处置,资产重组,接受委托或委托对资产进行管理、处置,资产管理咨询。(以上项目涉及前置许可的除外)。

    2、股权结构

    安徽博雅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国厚资产 32.44%股权,杭州文心复兴
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国厚资产 17.66%股权,上海东兴投资控股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国厚资产 13.24%股权,深圳市朗润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国厚资产 10.96%股权,芜湖厚实商贸有限公司持有国厚资产 8.83%股权,西藏鹏鼎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国厚资产 8.83%股权,中 光 财 金 兴陇(兰考)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 限 合伙)持有国厚资产 7.06%股权,扬 中 市 徐 工 产 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 限 合伙)持有国厚资产 0.98%股权,李厚文为其实际控制人。

    3、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国厚资产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公司持股 5%以
上股东、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利益安排以及出资安排,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

    (三)深圳市招商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工商登记信息

    (1)公司名称:深圳市招商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EDM6P21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注册资本:300000 万元人民币

    (5)法定代表人:徐鑫

    (6)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头街道深南大道 10128 号南山
数字文化产业基地西座二楼 214 室

    (7)成立时间:2017 年 3 月 10 日


    (8)经营范围:一 般 经 营 项目 是 :许可经营项目是:收购、受托经营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对不良资产进行管理、投资和处置;在不良资产业务项下,追偿本外币债务,对收购本外币不良资产所形成的资产进行租赁、置换、转让与销售;本外币债权转股权及阶段性持股,以及相关的实业投资;资产管理;财务、投资、法律及风险管理咨询和顾问;金融信息咨询;资产及项目评估;经批准的资产证券化业务、金融机构托管和关闭清算业务;破产管理;接受其他金融机 构 、企业的委托,管理和处置不良资 产 ;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以上经营范围法律、行政法规、国 务院 规 定 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2、股权结构

  招商局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持有招商平安资产 51.00%股权,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招商平安资产 39.00%股 权,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招商平安资产 8.00%股权,中证信用增进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招商平安资产 2.00%股权,招商局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为其实际控制人。
    3、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招商平安资产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利益安排以及出资安排,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
    (四)北京博雅春芽投资有限公司

    1、工商登记信息

    (1)公司名称:北京博雅春芽投资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562686809T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

    (5)法定代表人:孙昊

  (6)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田村山南路 35 号院 17 号楼 2 层 204

    (7)成立时间:2010 年 11 月 11 日

    (8)经营范围:投资与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投资咨询。(“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

    孙昊持有博雅春芽 99.90%股权,刘英豪持有博雅春芽 0.10%股
权,孙昊为其实际控制人。

    3、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博雅春芽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公司持股 5%以
上股东、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利益安排以及出资安排,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

    二、《财务投资人意向协议书》的主要内容

    甲方: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乙方一至乙方四(以下统称“乙方”)

    乙方一:共青城胜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二:国厚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三:深圳市招商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四:北京博雅春芽投资有限公司

    丙方: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管理人
鉴于:

    1、甲方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000525.SZ)是一家深交所上市公司,以“绿色农药”和上下游一体的“三药”中间体的集科研、制造、
国内外市场全产业链的国家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目前由于多方面原因而面临重大经营困难。

    2、2022 年 11 月 7 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2022)苏 01
破申 62 号决定书,对甲方启动预重整;12 月 5 日,指定江苏世纪同
仁律所事务所即丙方为甲方预重整期间的管理人,丁韶华为负责人。
  3、经重 整遴选委员会确认,乙 方作为财务投资人(持股 12 个月以上)参与甲方本次(预)重整,并有权依法成为甲方重整财务投资人。
    为进一步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甲方预重整及重整工作有序开展,最大限度保障债权人、债务人、中小股东、投资人等有关各方合法权益,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行业规定前提下,各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相关事宜协议如下:

    第一条 重整资金安排

    1、甲方、丙方已根据公司的资产负债、股权结构、经营情况等制作重整计划(草案),并在重整计划(草案)中确定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规模,以及引进重整投资人和清偿债务的转增股本使用情况。在该等计划(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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