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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太阳:关于向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5-11-12


证券代码:000525          证券简称:红太阳      公告编号:2025-057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
                  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2025 年 11 月 11 日。

  2、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513.12 万股,约占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298,027,341 股的 0.40%。

  3、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人数 214 人,其中董事、高管 11 人,中层管理人
员、核心骨干人员以及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进行激励的其他员工 203 人。

  4、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4.30 元/股。

  5、本次限制性股票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5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 2025 年 11 月 11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
八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
2025 年 11 月 11 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214 名激励对象授予
513.12 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5 年 9 月 12 日,公司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实行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2025 年 9 月 13日,公司披露了《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等相关公告。

  (二)2025 年 9 月 13 日至 2025 年 9 月 22 日,公司在内部公告
栏、OA 系统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等信息予以公示,在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收到部分员工关于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后续流程和激励对象认购数量等问题的咨询,公司监事会、人力资源部门和业务部门就相关问题向员工进行了解释说明;针对名单中激励对象资格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监事会未收到相关异议反馈。2025 年 9月 24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三)2025 年 9 月 16 日,曲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向
公司出具了《关于同意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曲高新复〔2025〕6 号),曲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原则同意公司实施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5 年 9月 19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曲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批复的公告》。

  (四)2025 年 9 月 29 日,公司召开的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其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

需的全部事宜。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披露了《公司 2025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五)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在本次激励计划自查期间,共有 2 名内幕信息知情人(同时为激励对象)存在交易公司股票的行为;共有 38 名激励对象(除上述 2 名同时为内幕信息知情人的激励对象外)存在交易公司股票的行为。经公司核查并与前述人员沟通确认,其中 7 名激励对象在自查期间交易公司股票的行为发生在知悉公司筹划本次激励计划之后,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具体实施时间、最终激励方案以及核心要素等并不知悉,其在自查期间交易公司股票系其完全基于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以及其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为确保本次激励计划的合法合规性,公司拟取消前述 7 名激励对象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资格。除上述人员外,其余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不存在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形。

  (六)2025 年 11 月 11 日,公司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
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关议案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事前审议通过。同意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不超过 247 人”调整为“214 人”,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不超过 735.47 万股”调整为“513.12 万股”;同意部分激
励对象的职务调整,并确定以 2025 年 11 月 11 日作为激励计划的授
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214 名激励对象授予 513.12 万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意见。2025 年 11 月 12 日,公司披露了《关
于调整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关于向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诚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北京因诺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等相关公告。

  二、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通过的激励计划的差异情况说明

  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原拟授予的激励对象中,26 名
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激励计划,67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减少认购股数;另有 7 名激励对象因其在知悉公司筹划本次激励计划之后至《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存在交易公司股票的行为,公司根据《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为确保本次激励计划的合法合规性,取消该 7 名激励对象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资格。此外,部分激励对象职务发生变化,激励对象胡容茂先生的职务由董事、总经理调整为董事,激励对象杨斌先生的职务由董事、副总经理调整为董事,激励对象王国平先生的职务由副总经理调整为经营管理骨干。
  根据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将激励对象人数由“不超过 247 人”调整为“214 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不超过 735.47 万股”调整为“513.12 万股”。本次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属于经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除上述调整事项外,本次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相关内容一致。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条件为: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经过认真核查,董事会认为公司及授予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或不属于上述情形中任一情况,亦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综上所述,公司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董事会
同意确定以 2025 年 11 月 11 日作为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向符合条件
的 214 名激励对象授予 513.12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4.30 元/
股。

  四、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情况

  (一)授予日:2025 年 11 月 11 日。

  (二)授予数量:513.12 万股,约占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298,027,341 股的 0.40%。

  (三)授予人数 214 人,其中董事、高管 11 人,中层管理人员、
核心骨干人员以及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进行激励的其他员工 203 人。

  (四)授予价格:4.30 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六)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激励额度  占授予总 占股本总
 序号    姓名            职务

                                        (万股)  量比例  额比例

  1      杨一          董事长            28.71    5.60%    0.02%

  2      胡容茂          董事              10.00    1.95%    0.01%

  3      杨斌          董事              20.00    3.90%    0.02%

  4      张立兵    董事、副总经理        10.00    1.95%    0.01%

  5      王红明        副总经理            8.00    1.56%    0.01%

  6      陈志忠        副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