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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525 深市 ST红太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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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红太阳:关于变更公司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12-14

ST红太阳:关于变更公司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525      证券简称:ST 红太阳    公告编号:2021-100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中联”)。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鉴于公司与立信中联在审计时间安排上未能达成一致,经双方友好协商,公司拟不再续聘立信中联为公司 2021年度审计机构。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为保证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拟聘任中兴财光华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及有关事项鉴证工作等。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立信中联进行了事前沟通,取得了其理解和支持,立信中联对变更事项无异议。

  ●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对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审计意见类型分别为保留意见、否定意见。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3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将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变更为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历史沿革: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河北省财政厅于2013年11月 1日批准由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转制设立。2014 年 3 月由北京市财政局批准事务所注册地迁至北京市。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中国会计师事务所行业中机构健全、制度完善、规模较大、发展较快、综合实力较强的专业会计服务机构。具有财政部、中国证监会颁发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总部设在北京,在河北、上海、重庆、天津、河南、广东、湖南、江西、浙江、海南、安徽、新疆、四川、黑龙江、福建、青海、云南、陕西等省市设有 35 家分支机构。

  事务所的服务范围遍及金融、证券期货、电信、钢铁、石油、煤炭、外贸、纺织、物产、电力、水利、新闻出版、科技、交通运输、制药、农牧业、房地产等行业。为客户提供审计、税务、工程造价咨询和资产评估咨询等综合服务。为企业提供上市前辅导、规范运作及上市前、后审计服务,为企业改制、资产重组、投资等经济活动提供财务、税务、经济评价和可行性研究等。2020 年全国百强会计师事务所排名第 15 位。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 号万通金融中心 A 座
24 层

  业务资质:中兴财光华多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原持有国家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现已按照相关规定在国家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完成备案,可以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是否加入相关国际会计网络:是

  2、人员信息

  截止 2020 年底,中兴财光华拥有合伙人 143 人、注册会计师 976
人、从业人员 3080 人;注册会计师中有 533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
  3、业务规模

  2020 年,中兴财光华业务收入 125,019.83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
收入 112,666.22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38,723.78 万元;出具 2020 年度
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数量 69 家,上市公司审计收费 10,191.50 万元,资产均值 167.72 亿元。主要行业分布在制造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建筑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事务所执行总分所一体化管理,以购买职业保险为主,2020 年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1,500.00万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 17,640.49 万元。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不存在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中兴财光华及其从业人员截至 2021 年末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中兴财光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
监督管理措施 24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纪律处分 1 次。

  45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56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

  (二)项目组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1)拟承做项目合伙人:汪小刚,注册会计师,2013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和复核,2017 年开始在中兴财光华执业,会计师事务所从业 15 年,负责过新三板企业、上市公司、IPO 的年度审计、内控审计、清产核资等业务,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万鹏,注册会计师,2021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和复核,2015 年开始在中兴财光华执业,会计师事务所从业 8 年,参与过新三板企业、上市公司、IPO 的财务审计、内控审计等业务,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3)质量控制复核人:刘希广,注册会计师,200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和复核,2016 年开始在中兴财光华执业,会计师事务所从业 18 年,参与或复核过新三板企业、上市公司、IPO 的年度审计、内控审计、清产核资等业务,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汪小刚、签字注册会计师万鹏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刘希广最近三年未受(收)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措施和自律处分,也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本期(2021 年度)审计费用拟定为人民币 150.00 万元,其中财
务审计费用 100.0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50.00 万元,该费用是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工作量以及业务复杂程度等因素确定的,较上期(2020 年度)审计费用相比未发生变化。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为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2020 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其对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分别发表了保留意见、否定意见。立信中联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职,公允的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的反映公司财务及内部控制情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鉴于公司与立信中联在审计时间安排上未能达成一致,经双方友好协商,公司拟不再续聘立信中联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立信中联进行了事前沟通,取得了其理解和支持,立信中联对变更事项无异议。公司对立信中联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为公司提供的专业、严谨、负责的审计服务工作表示诚挚的感谢。

  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为保证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拟聘任中兴财光华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及有关事项鉴证工作等。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进行了事先沟通说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已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规定进行了沟通,双方均无异议。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鉴于公司与立信中联在审计时间安排上未能达成一致,经双方友好协商,公司拟不再续聘立信中联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为保证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拟变更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具有恰当性。经对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进行充分了解和审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其具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胜任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和独立性,且诚信状况良好,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聘任中兴财光华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及有关事项鉴证工作等。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事前就拟向董事会提交《关于变更公司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相关情况与我们进行了沟通,并听取了公司有关人员的情况汇报;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公司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经核查,中兴财光华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独立对公司进行独立审计,能够满足公司相关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关于变更公司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中兴财光华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相关专项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客观、公允的对公司进行审计;本次公司变更会计师
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变更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并聘任中兴财光华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3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 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兴财光华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公司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函;

  5、拟聘任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6、深交所要求报备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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