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13、01513 证券简称:丽珠集团、丽珠医药 公告编号:2026-06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
二次会议于 2026 年 2 月 28 日以书面传签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为紧急情况下
召开的临时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会议当日以电子邮件及口头形式发送,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通知时限要求。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9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9 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选举唐阳刚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提名刘大平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具体召开日期将另行通知。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裁及变更香港授权代表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聘任刘大平先生担任公司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因相关工作调整,同意委任刘大平先生担任《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规定的授权代表,自其担任执行董事之日起生效。自上述安排生效之日起,刘大平先生与公司秘书刘宁女士共同担任公司授权代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聘任陈志华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聘任王胜先生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决议;
(三)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