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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506 深市 中润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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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润资源: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的进展公告

公告日期:2019-05-23


证券代码:000506              证券简称:中润资源          公告编号:2019-030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2019年4月27日,公司披露了《2018年年度报告》及会计师事务所因公司应收李晓明诚意金债权、应收佩思国际科贸(北京)有限公司债权事项出具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2018年10月22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截至2019年4月19日,公司未对本次事项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根据相关要求,上市公司应重新召开董事会审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宜,并以该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作为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

  目前,公司与交易对方就业绩补偿承诺、资产置换价值及担保责任等事项进行沟通,交易对方对上述条款有进一步调整的诉求,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存在调整的可能性。公司将在相关事项准备完毕及审计、评估完成后,重新提交董事会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通过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予以审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部分还需经过证监会审核批准。本次交易能否获批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控股股东宁波冉盛盛远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筹划推动重大事项,为避免引起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18年2月28日开市起停牌,同日披露《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公告》。

  2018年5月2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
易预案>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详细内容请参阅2018年5月28日公司相关公告)。
  2018年6月1日,公司收到深交所下发的《关于对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8]第16号)。6月25日,公司披露《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之回复》,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6月25日开市起复牌。2018年10月22日,因重大资产重组方案重大调整,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同时公司披露了《关于对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8]第16号)之修订稿及各家中介机构的核查意见(详细内容请参阅2018年10月24日公司相关公告)。

  2018年10月29日,公司收到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8]第32号)。11月1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对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之回复,并披露了《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第二次修订稿)》,各家中介机构发表了相关的核查意见。

  2019年4月27日,公司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中润资源公司应收李晓明诚意金债权8,000.00万美元,公司应收佩思国际科贸(北京)有限公司债权4,893.38万元,会计师对应收李晓明诚意金、应收佩思国际科贸(北京)有限公司债权的坏账准备的计提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应收李晓明诚意金债权余额及坏账准备做出调整,会计师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详细内容请参阅2019年4月27日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相关公告)。2017年审计报告中关于山东安盛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债权、齐鲁置业有限公司债权的保留意见事项的影响予以消除。

  就应收李晓明诚意金8,000万美元事宜,2019年3月7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下达《裁决书》(【2019】中国贸仲京裁字第0298号),裁定第一被申请人李晓明向申请人偿还诚意金8,000万美元及相关违约金;第二被申请人盛杰(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对第一被申请人的诚意金及相关违约金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由第一被申请人、第二被申请人共同承担本案仲裁费用共计人民币3,167,147元。要求第一被申请人、第二被申请人应自本裁决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申请人支付完毕。但截至日前,该款项仍未收回。公司目前正在准备相关材料,将根据仲裁结果及目前与债权方、担保方的谈判进展情况向有关权力机关申请执行。与此同时,公司也希望通过重大资产重组等方案化解回收风险。


  就应收佩思国际科贸(北京)有限公司债权事宜,公司已于2018年11月向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受理(详细内容请参阅2018年11月22日公司的《重大诉讼公告》及相关内容)。2019年5月6日,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该案件,目前该案件仍在审理过程中,尚未有判决结果。与此同时,公司通过多种渠道,与债务人联络沟通,加大催收力度,督促其增加征信措施,解决欠款问题,化解回收风险。

  根据证监会相关文件的要求,上市公司应重新召开董事会审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宜,并以该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作为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公司与交易对方就业绩补偿承诺、资产置换价值及担保责任等事项进行沟通,交易对方对上述条款有进一步调整的诉求,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存在调整的可能性。公司将在相关事项准备完毕及审计、评估完成后,重新提交董事会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通过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予以审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部分还需经过证监会审核批准。本次交易能否获批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