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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68 深市 华控赛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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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华赛: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技术咨询服务及供货合同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5-05-22

股票代码:000068            股票简称:*ST华赛          公告编号:2015-50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技术咨询服务及供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近日,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清控人居环境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控环境”)分别签订了系列技术咨询服务及供货合同,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技术咨询服务类合同
    清控环境分别与黄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呼和浩特市水务局、萍乡市财政局、迁安市城乡规划局、玉溪市规划局南宁市城市内河管理处等就申报2015年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编制签订了《合同书》,与南宁市城市内河管理处就南宁市竹排江上游植物园段(那考河)流域治理PPP项目签订了《技术服务合同》,与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就贵安新区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签订了《技术咨询合同书》。相关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黄冈市申报2015年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编制合同书》
    委托人:黄冈市住房和城市建设委员会
    编制人:北京清控人居环境研究院有限公司
    咨询服务内容:黄冈市申报2015年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编制。
    合同费用:合同的编制费为人民币捌拾万元整。
    关联关系:合同对方为政府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呼和浩特市申报2015年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技术服务合同书》委托人:呼和浩特市水务局
    受托人:北京清控人居环境研究院有限公司
    技术服务内容:呼和浩特市申报2015年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
    合同费用:项目编制费为人民币壹佰万元整。
    关联关系:合同对方为政府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萍乡市申报2015年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编制合同书》
    委托人:萍乡市财政局
    编制人:北京清控人居环境研究院有限公司
    咨询服务内容:萍乡市申报2015年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编制。
    合同费用:合同的编制费为人民币壹佰伍拾万元整。
    关联关系:合同对方为政府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4、《迁安市申报2015年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编制合同书》
    委托人:迁安市城乡规划局
    编制人:北京清控人居环境研究院有限公司
    咨询服务内容:迁安市申报2015年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编制。
    合同费用:合同的编制费为人民币壹佰伍拾万元整。
    关联关系:合同对方为政府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5、《玉溪市申报2015年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及相关申报材料编制合同书》
    委托人:玉溪市规划局
    编制人:北京清控人居环境研究院有限公司、玉溪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服务内容:玉溪市申报2015年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编制。
    规划费用:合同的设计费用共计壹佰贰拾万元整。其中清控环境设计费柒拾伍万元整,玉溪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设计费为肆拾伍万元整。
    关联关系:合同对方为政府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6、南宁市竹排江上游植物园段(那考河)流域治理PPP项目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合同》
    发包人:南宁市城市内河管理处
    承包人:北京清控人居环境研究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南宁市竹排江上游植物园段(那考河)流域治理PPP项目技术咨询。
    费用及服务期限: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叁拾万元整,承包人实际承担的服务期限原则上不超过六个月。
    关联关系:合同对方为政府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7、《贵安新区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咨询服务》
    委托方: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顾问方:北京清控人居环境研究院有限公司
    咨询服务范围:包括贵安新区辖区全部范围,下辖贵阳和安顺市的21个乡镇,土地总面积1895平方公里(含红枫湖等水域面积)。部分生态环境要素规划研究范围适当扩大到贵阳市和安顺市的周边地区。
    服务费用:项目报酬(咨询经费)为人民币贰佰捌拾贰万捌仟捌佰元。
    关联关系:因公司董事童利斌先生为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董事长,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方。关联方详情见2015年3月24日披露的《关于2015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公告》。
    二、供货类合同
    清控环境与北京同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方软件”)签订了《采购项目合同》。相关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成都市排水数字化管理系统设施信息管理子系统采购项目合同》
    1、合同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同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法定代表人:陆致成
    注册资本:4100万元
    成立日期:2000年06月28日
    公司住所:北京市海淀区王庄路1号清华同方科技大厦A座5层501室经营范围: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不含固定网电话信息服务和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8年07月10日)。
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机械设备、通讯设备、电子产品。(未取得行政许可的项目除外)2、合同主要条款
    项目名称:成都市排水数字化管理系统设施信息管理子系统的系统集成服务服务内容:清控环境的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硬件采购、软件采购、信息系统设计、软件开发、技术服务。
    合同价款:合同价款总额为人民币伍佰贰拾万伍仟伍佰叁拾贰元肆角伍分。
    关联关系:公司董事童利斌先生兼任同方软件股东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同方软件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关联方详情见2015年3月24日披露的《关于2015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公告》。
    三、合同审议程序
    上述合同均为清控环境的日常性经营行为,其中关联交易已于2015年4月24日经公司召开的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清控环境签订的技术咨询服务及供货类合同,有利于其业务在各地的进一步拓展,有利于其技术及品牌的进一步推广。
    2、上述合同为日常性经营的技术咨询服务及供货合同,不会对本年度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3、合同的签订与履行不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业务独立性,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对合同对方当事人形成依赖。
    五、备查文件
    1、《黄冈市申报2015年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编制项目合同》;
    2、《呼和浩特市申报2015年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技术服务合同书》;3、《萍乡市申报2015年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编制合同书》;
    4、《迁安市申报2015年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编制合同书》;
    5、《玉溪市申报2015年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及相关申报材料编制合同书》;
    6、《南宁市竹排江上游植物园段(那考河)流域治理PPP项目技术服务合同》;
    7、《贵安新区生态文明建设规划技术咨询合同书》;
    8、《成都市排水数字化管理系统设施信息管理子系统采购项目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