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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59 深市 华锦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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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锦股份:监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3

华锦股份:监事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股票代码:000059            股票简称:华锦股份          公告编号:2024-【】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第十六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公司第七届第十六次监事会于2024年4月2日以通讯方式发出通知;

  2.会议于2024年4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现场出席会议监事3名,会议有效表决票为3票;
  4.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康启发先生主持,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5.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监管部门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监事,经过核查,我们对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如下意见: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根据监管部门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考虑对全体股东持续、
稳定、科学的回报基础上形成的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监管部门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 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对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和监督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监事会建议公司还要根据经营、发展的需要不断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强化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及执行力,加大内部控制监督检查,持续提升管控水平。

    6.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对资金的使用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7.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本次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是公司发展的需要,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规
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康启发先生、张世强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2位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的表决方式进行选举。职工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之日起三年。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12日

附件:

    一、监事候选人简历

    (一)康启发先生简历

  康启发,男,1964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工学博士,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曾任安徽地矿局工程师,北方公司石油处工程师,绿洲石油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北方公司石油开发部副总经理,北方公司投资三部副总经理,振华石油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其间兼任哈萨克斯坦KUAT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副总经理,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辽宁北化鲁华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康启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在控股股东下属子公司辽宁北化鲁华化工有限公司任职。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二)张世强先生简历

  张世强,男,1967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学士学位,高级工程师。曾任锦西天然气化工有限公司经理助理、副经理、经理,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新疆化肥执行董事,进出口公司执行董事。现任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科莱恩华锦催化剂(盘锦)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张世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在控股股东参股企业科莱恩华锦催化剂(盘锦)有限公司任职,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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