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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59 深市 华锦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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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锦股份: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5-12-10


股票代码:000059              股票简称:华锦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7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

  2.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及中国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公司于2025年12月9日召开第八届第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592343655N

  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成立日期:2011年12月22日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0014469


  截至2024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六千名左右,其中合伙人239名,注册会计师1,359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致同所2024年度业务收入2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1.03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82亿元。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9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3.86亿元;2024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166家,审计收费4,156.24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877.29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9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19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和纪律处分1次。6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8人次、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和纪律处分3次。(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李宝信先生,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致同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孙业宗先生,2019年开始在致同执业,202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

  质量控制复核人:宋晓敏,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6份。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6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次审计服务的收费是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各级别工作人员在本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为基础计算的。2025年度审计费用共计165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12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45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资质、投资者保护能力、从业人员信息、业务经验及诚信记录等方面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致同具备胜任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专业资质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程序

  2025年12月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第十二次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公司第八届第十二次董事会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