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卓朗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
公告
2025-01-22
上证公告(股退)【2025】 007 号
2024 年 12 月 25 日,天津卓朗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
政处罚决定书》(〔 2024〕 151 号)。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认定的事实,
公司披露的 2019 年至 2023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同时, 2021、 2022 年
虚假记载的营业收入金额合计达到 5 亿元以上,且超过该 2 年披露的年度营业
收入合计金额的 50%;虚假记载的利润总额金额合计达到 5 亿元以上,且超过
该 2 年披露的年度利润总额合计金额的 50%。上述情形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 4 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9.5.2
条第一款第(六)(七)项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根据《股票上市规
则》第 9.1.10 条、第 9.5.1 条、第 9.5.2 条、第 9.5.8 条等规定,经上海证券交
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本所决定终止天津卓朗信息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6.1 条、第 9.6.2 条、第 9.6.4 条和第 9.6.10 条
等规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3 年修订)》第 3.3.13 条等规
定,自本所公告本决定之日后 5 个交易日届满的次一交易日起,天津卓朗信息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退市整理期为 15 个交易日,首个
交易日无涨跌幅限制,其他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为 10%。本所在退市整理期届满
后 5 个交易日内,对天津卓朗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予以摘牌,公司股票
终止上市。退市整理期间,天津卓朗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
务人仍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
则》及本所其他规定,并履行相关义务。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1.15 条的规定,天津卓朗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应当立即安排股票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等证券交易场所进行股份
转让相关事宜,保证公司股票在摘牌之日起 45 个交易日内可以转让。
如天津卓朗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所作出的终止上市决定不服,可以
在本所公告本决定之日后的 5 个交易日内,向本所申请复核。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