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威生物:迈威生物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发布时间:2026-03-25 公告类型:分配预案 证券代码:688062

证券代码:688062      证券简称:迈威生物        公告编号:2026-014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二十九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3 月 14 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于 2026 年
3 月 24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刘大涛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和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 2025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年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5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关于审议 2025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有效,未发现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重要缺陷。2026 年度,公司将结合实际经营情况,继续推进内部控制体系的深入建设和优化,完善各项内控制度,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提升内控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各类风险,促进公司健康有序发展。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七)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经逐项审议,董事会认为各位独立董事的《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均真实客观,2026 年公司独立董事将继续本着认真、勤勉、谨慎以及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
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并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给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以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与会董事对各位独立董事《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逐项表决如下:
  1、《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秦正余)》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独立董事秦正余先生回避表决。
  2、《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许青)》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独立董事许青先生回避表决。
  3、《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倩)》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独立董事赵倩女士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听取。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期间,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及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开展工作,严格按照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审计工作,具有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因此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为公司提供各项审计及相关服务。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真实客观,充分发挥了监督职能,保持了审计委员会履职的独立性、专业性和有效性,有效提升公司规范治理水平。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切实对安永华明 2025 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履行了监督职责,充分发挥了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内容真实客观。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真实客观,会计师事务所勤勉尽责,专业、审慎,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良好的专业服务能力。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报告和摘要的编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应了公司报告期内的经济、社会和环境等方面表现的相关信息,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度履行社会责任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报告》
及《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均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情形,能够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独立董事秦正余先生、许青先
生、赵倩女士回避表决。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是基于目前公司实际情况制定,能够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优化运营管理,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保障投资者权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融资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融资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事项是为保障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快速发展需要,符合《公司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融资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3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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