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经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修订尚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章程修订情况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百四十条 公司董事会还设置战略 第一百四十条 公司董事会还设置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与 ESG 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 核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 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董事会负责制定 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董事会负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专门委员会 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专门
的运作。 委员会的运作。
第一百四十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 第一百四十三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由
事组成,战略委员会设主任一名,负责 三名董事组成,战略与 ESG 委员会设主召集和主持会议。战略委员会主要职责 任一名,负责召集和主持会议。战略与
是: ESG 委员会主要职责是:
(一)对公司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 (一)对公司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方案、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提 规划方案、重大投资决策、可持续发展出建议,并对其实施进行评估、监控; 规划和环境、社会及治理(ESG)相关(二)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发 事项进行研究、提出建议,并对其实施行公司债券、合并、分立、解散事项的 进行评估、监控;
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发
(三)对公司重大业务重组、对外收购、 行公司债券、合并、分立、解散事项的兼并及资产出让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对公司拓展新型市场、新型业务 (三)对公司重大业务重组、对外收购、
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兼并及资产出让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五)对须经董事会审议的公司投融 (四)对公司拓展新型市场、新型业务资、资产经营等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 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议; (五)对须经董事会审议的公司投融资、
(六)对公司重大机构重组和调整方案 资产经营等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六)对公司重大机构重组和调整方案
(七)指导和监督董事会有关决议的执 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行; (七)指导和监督董事会有关决议的执
(八)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如有必 行;
要,委员会可以聘请外部专家或中介机 (八)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如有必
构为其提供专业咨询服务。 要,委员会可以聘请外部专家或中介机
构为其提供专业咨询服务。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