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特股份:森特股份2026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证券代码:603098 证券简称:森特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8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股权激励方式
股票期权
发行股份
股份来源 □回购股份
□其他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 48个月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权益数量 3,908,000股(份)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权益数量 0.72%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是,预留数量_______股(份);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预留 占本股权激励拟授予权益比例______%
否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权益 3,908,000股(份)
数量
激励对象数量 126人
激励对象数量占员工总数比例 7.65%
董事
激励对象范围
高级管理人员
核心技术或业务人员
□外籍员工
□其他,___________
授予价格/行权价格 授予价格:7.72元/股
行权价格:15.43元/份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公司名称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600093677W
法定代表人 刘爱森
注册资本 53,879.9978万元
成立日期 2001年12月5日
注册地址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永昌东四路10号院
1号楼1层101
股票代码 603098
上市日期 2016年12月16日
研发、生产、销售绿色、环保、节能新型建材
主营业务 并提供相关工程设计、生产、安装和售后等一
体化服务
所属行业 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
(二)近三年公司业绩
主要会计数据 2025年/2025年末 2024年/2024年末 2023年/2023年末
营业收入 3,005,512,036.70 2,936,030,608.78 3,514,949,842.66
归属于上市公司 103,082,559.32 73,558,304.86 57,801,214.86
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扣除非经 74,957,524.82 45,463,324.11 35,881,211.69
常性损益的净利
润
总资产 5,693,090,614.10 5,547,909,464.27 6,427,430,748.76
归属于上市公司 2,837,748,847.44 2,757,127,342.98 2,705,332,170.19股东的净资产
2025年 2024年 2023年
基本每股收益(元 0.19 0.14 0.11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0.19 0.14 0.11
/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的基本每股 0.14 0.08 0.07
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 3.68 2.66 1.84
收益率(%)
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的加权平均 2.68 1.65 1.14
净资产收益率(%)
(三)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构成情况
序号 姓名 职位
1 刘爱森 董事长,总经理
2 李桂茹 董事
3 白忠学 董事
4 张进军 董事
5 翁家恩 职工董事,副总经理
6 杜晓明 独立董事
7 苏中一 独立董事
8 束伟农 独立董事
9 叶渊 副总经理
10 颜坚 副总经理
11 陈俊臣 副总经理
12 高伟 副总经理
13 徐晓楠 董事会秘书
14 周智敏 财务总监
二、股权激励计划目的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团队及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
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激励计划。
截至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尚在有效期内。2023 年 8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023 年 10 月 9 日,首次授予登记股票期权 393.50
万份,登记限制性股票 90.00 万股。
本激励计划与上述激励计划相互独立,不存在相关联系。
三、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一)股权激励方式
本激励计划采用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激励方式。
(二)标的股票来源
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四、拟授出的权益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权益总计为 390.80 万股(份),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53,969.9978 万股的 0.72%。本激励计划不设置预留权益。具体如下: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拟授予318.80万份股票期权,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53,969.9978万股的0.59%。
(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拟授予72.00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53,969.9978万股的0.13%。
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
司股本总额的1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五、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在公司任职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对符合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范围的人员,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名单并核实确定。
(二)激励对象人数/范围
1、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共计 126 人,包括: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公司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以上激励对象中,董事必须经股东会选举、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公司董事会聘任。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公司授予股票期权或限制性股票时以及在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考核期内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劳务关系或聘用关系。
2、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激励对象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述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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