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光精密: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证券代码:430510 证券简称:丰光精密 公告编号:2022-118
青岛丰光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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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公司拟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3 年年度的审计机构。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1 月 4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院 1 号楼南楼 20 层
首席合伙人:李尊农
2021 年度末合伙人数量:146 人
2021 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793 人
2021 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49 人
2021 年收入总额(经审计):167,856.22 万元
2021 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128,069.83 万元
2021 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37,671.32 万元
2021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95 家
2021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行业序号 行业门类 行业大类
C38 制造业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C39 制造业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C35 制造业 专用设备制造业
C26 制造业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K70 房地产业 房地产业
2021 年上市公司审计收费:12,077.20 万元。
2021 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3,633.38 万元。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000 万元。
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不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3、诚信记录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0 次、自律
监管措施 1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
19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9 次、自律监管措施 2 次和纪律处
分 0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牟敦潭,注册会计师,1992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3 年 12 月在本所执业,2020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青岛丰光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
拟签字会计师:蔡征,注册会计师,2021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 年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21 年 8 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青岛丰光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
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赵春阳,注册会计师,2003 年成为注册会计
师,从 1999 年起从事审计工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 15 年。2014 年 2 月开
始在中兴华事务所执业,目前任职事务所质量复核岗位,负责过多个证券业务项目的质量复核,包括上市公司年报及并购重组审计、IPO 审计和新三板挂牌企业审计等,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 2023 年审计收费 40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 40 万元。
上期 2022 年审计收费 40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 40 万元。
上上期 2021 年审计收费 15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 15 万元。
本期审计费用是根据审计范围和审计工作量,参照有关规定和标准,友好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 年 12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
表决。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认真审阅相关信息,我们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具备执行相关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人员和执业资格,在审计过程中能够保持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应有的关注,在对公司以往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认真履行职责,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审计工作。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
经认真审阅相关信息,我们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具备执行相关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人员和执业资格,工作认真尽职、严格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对公司进行审计,熟悉公司业务,表现出较高的专业水平。鉴于双方合作良好,公司本次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董事会就《关于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董事会提出的《关于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青岛丰光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青岛丰光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青岛丰光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丰光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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