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林生物: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6-03-27 公告类型: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证券代码:300813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规
 定,将本公司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258 号)核 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 额包销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210.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每张面值
 人民币 100.00 元,共计募集资金 21,000.00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420.00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20,580.00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4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可转债募
 集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
 的新增外部费用 167.88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20,412.11 万元。上
 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 《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1 号)。

    (二) 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金  2025 年 12 月        备注

                                      额[注]      31 日余额

杭州银行股份有    330104016001934    20,420.41              已于2025年8月注销
限公司江城支行    4418

杭州银行股份有    330104106000016                      83.55

限公司江城支行    1772

杭州银行股份有    330104106000499                      70.72

限公司江城支行    1091

  合  计                              20,420.41      154.27

    [注]初始存放金额与前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差异为-8.30 万元,系应付未付发行费用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单位大额存单尚未到期金额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公司前次可转债募投项目“细胞治疗产业化装备制造基地项目”原计划在杭州市高新区(滨江)智慧新天地购置土地自建生产基地,并由公司具体负责实施。因杭州市滨江区土地规划调整等原因,涉及的建设用地未能按计划推进土地招拍挂等工作,导致募投项目建设进度有所延缓。为推动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及项目建设进度,公司将前次可转债募投项目“细胞治疗产业化装备制造基地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调整为全资子公司浙江泰林医学工程有限公司,并将购置土地自建生产基地变更为购置厂房取得生产基地。公司于 2023年 11 月 24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以及 2023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前次可转债募投项目“细胞治疗产业化装备制造基地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实施地点。本次涉及变更的募集资金金额为 20,062.34 万元,占前次募集资金净额的 98.29%。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均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

  四、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公司前次可转债募投项目“细胞治疗产业化装备制造基地项目”承诺投资总
额 20,412.11 万元,实际投资总额 9,724.11 万元,相差 10,688.00 万元。前次
可转债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金额的主要差异原因如下:

  (一) 公司前次可转债募投项目“细胞治疗产业化装备制造基地项目”原计划于杭州市高新区(滨江)智慧新天地购置土地自建生产基地,因滨江区土地规划调整等原因,涉及的建设用地招拍挂工作未能按计划推进。为推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及项目建设进度,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对该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及实施地点进行变更,其中实施方式由购置土地自建生产基地变更为购置厂房取得生产基地。原计划用于土地购置和生产基地建设的募集资金调整为厂房购置及装修工程费用,因此导致原计划投入的募集资金减少。

  (二)公司前次可转债募投项目“细胞治疗产业化装备制造基地项目”主要产品一般体积较大,产品的钣金、机加工、总装工序一般需要在厂房底层进行,因此,生产场地系影响细胞治疗装备产能的核心瓶颈。公司前次可转债募投项目
“细胞治疗产业化装备制造基地项目”通过购置工业厂房解决了生产场地瓶颈问题。与此同时,细胞治疗属于前沿性治疗技术,细胞治疗领域下游市场处于前期发展阶段,市场需求有待逐步释放,公司截至目前对可转债募投项目的累计投入已能够满足现阶段的产能需求。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以及结合公司业务发展新的投资需求,公司从战略层面出发,对可转债募投项目的投资规模进行了调整,因此原计划投入的募集资金减少。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2025 年 5 月 19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前次可转债募投项目“细胞治疗产业化装备制造基地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分别用于投建“高性能过滤器及配套功能膜产业化项目”10,936.88 万元以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377.21 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均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节余募集资金投向新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 12,314.09 万元,占前次募集资金净额的 60.33%。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六、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 2。

  (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377.21 万元,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对缓解公司资金压力具有积极作用,所实现的效益体现在公司的整体业绩中,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 20%(含 20%)以上的情
况说明

  “细胞治疗产业化装备制造基地项目”2025 年 4 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2025 年度,公司“细胞治疗产业化装备制造基地项目”产品实现销售收入1,385.02 万元,与前次可转债募集说明书募投项目投产后首年预测收入19,890.00 万元存在较大差异,项目效益未达预期。主要系由于细胞治疗属于前沿性治疗技术,受细胞治疗领域下游市场商业化进程及市场需求释放不及预期影
响。

  公司前次可转债募投项目“细胞治疗产业化装备制造基地项目”涉及的核心产品系基于公司原有产品(主要为无菌隔离器)、技术及生产工艺基础上的创新和拓展,在产品设计、生产工艺等方面与公司现有设备类产品(如无菌隔离器等)基本相同,主要由公司完成产品硬件、控制系统及操作软件的设计与开发,自制或外购(定制)结构件、功能部件、电子元器件及其他辅料,自行加工组装核心部件,最终由专业技术工人手工装配调试完成生产。因此,为提高募投项目资产使用效益,降低“细胞治疗产业化装备制造基地项目”因细胞治疗产业商业化进程不及预期对公司的不利影响,公司前次可转债募投项目在满足公司现有细胞治疗设备产品的生产需求外,生产基地同时用于无菌生产与污染控制设备系列其他产品的生产,2025 年度无菌生产与污染控制设备系列其他产品实现销售收入13,288.36 万元。

  七、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八、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2022 年 5 月 9 日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4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募集资金不超过 25,000 万元,自有资金不超过 15,000 万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要求的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且上述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严格按照上述决议进行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3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7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募集资金不超过 27,000万元,自有资金不超过 30,000 万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且上述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严格按照上述决议进行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2024 年 5 月 14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浙江泰林医学工程有限公司使用不超过 4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募集资金不超过 15,000 万元,自有资金不超过 30,000万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且上述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严格按照上述决议进行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2025 年 5 月 19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4.2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募集资金不超过 1.2 亿元,自有资金不超过 3 亿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且上述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严格按照上述决议进行闲置募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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