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君正: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300223 证券简称:北京君正 公告编号:2026-014
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1、2020 年度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募集配套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向北京屹唐半导体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938 号)核准,公司 2020 年度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150,000.00 万元。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8,181,818 股,发行价格
为人民币 82.5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499,999,985.00 元。截至 2020 年 8 月 28
日,公司实际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 1,499,999,985.00 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2020]京会兴验字第 01000005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2、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097 号)
核准,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2,592,518 股,发行价
格为每股人民币 103.77 元。截至 2021 年 10 月 29 日,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306,725,592.86 元,扣除证券承销费及保荐费用(含税)后,实际收到募集资金1,282,076,091.37 元。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全部不含税发行费用 26,039,208.28 元后的净额为1,280,686,384.58 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
出具了“XYZH/2021BJAB11063”号《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0 月 29
日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二)本报告期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1、2020 年度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募集配套资金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金额为 132,340.64
万元,累计银行存款账户利息收入和现金管理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为 2,611.51 万元,其中本报告期实际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金额为 4,173.80 万元,本报告期银行存款账
户利息收入和现金管理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为 336.65 万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合计为 20,270.89 万元。
募集资金存放与投入情况具体如下:
项目 金额(万元)
期初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24,108.03
加:利息收入和现金管理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 336.65
减:募投项目投入 4,173.80
期末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20,270.89
2、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金额为 64,915.47 万
元,累计支付相关发行费用为 280.19 万元(不含证券承销费及保荐费用),累计银行存款账户利息收入和现金管理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为 6,587.66 万元,其中本报告期实际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金额为 12,086.64 万元,本报告期银行存款账户利息收入和现金
管理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为 1,254.34 万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合计为 69,599.58 万元。
募集资金存放与投入情况具体如下:
项目 金额(万元)
期初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80,431.88
加:利息收入和现金管理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 1,254.34
减:募投项目投入 12,086.64
期末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69,599.58
本报告中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两位小数,部分合计数与其分项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因四舍五入在尾数上略有差异,并非计算错误。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公司制订了《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同时,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结合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公司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一定额度内进行了现金管理,投资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根据相关要求,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8 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
北京矽成半导体有限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3 日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
芯成半导体(上海)有限公司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2 日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
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3
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合肥君正科技有限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北京分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4 日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
协议;公司、合肥君正科技有限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国泰君安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2 日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芯成半导体(上
海)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5 日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1、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 2020 年度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募集配套资金专项账户情况如下:
单位:元
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名称 账号 账户余额 存储方式
华夏银行北京知春支行 10276000001067386 699,574.42 活期
小计 699,574.42
华夏银行北京知春支行 10276000001069532 145,647,712.67 活期
小计 145,647,712.67
南京银行上海分行 0301240000004337 56,361,564.21 活期
小计 56,361,564.21
合计 202,708,851.30
2、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如下:
单位:元
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名称 账号 账户余额 存储方式
华夏银行天津分行 12350000002883198 185,212,771.34 活期
小计 185,212,771.34
华夏银行北京知春支行 10276000001112728 21,223,216.52 活期
10276000001273990 70,000,000.00 结构性存款
10276000001275455 100,000,000.00 结构性存款
10276000001275466 60,000,000.00 结构性存款
小计 251,223,216.52
中国银行合肥高新技术产 185782631570 237,833,747.67 活期
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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