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氏股份: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4-16 公告类型:审计机构变更 证券代码:123107

证券代码:300498            证券简称:温氏股份          公告编号:2022-35
债券代码:123107            债券简称:温氏转债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或“致同”)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商定年度审计费用。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致同前身是北京市财政局于 1981 年成立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1998 年 6 月脱钩改制并与京都会计师事务所合并,2011 年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 年更名为致同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 5 层,首席合伙人为李惠琦。

  致同是致同国际(Grant Thornton)的中国成员所,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首批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以及首批取得金融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财政部、证监会颁发的内地事务所从事 H 股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并在美国 PCAOB 注册。

  截至 2021 年末,致同从业人员超过五千人,其中合伙人 204
名,注册会计师 1,153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00 人。

  致同2020年度业务收入21.9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6.7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3.49 亿元。2020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10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2.79 亿元;2020 年年审挂牌公司审计收费 3,222.36 万元。除公司外,致同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为 2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6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0 年末职业风险基金 1,043.51 万元。

  致同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8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20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9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杨贞瑜

  199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 年开始在致同执业,2021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 份。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岑倩敏

  201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致同执业,2019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5 份。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韩瑞红

  199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 年开始在致同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5 份,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5 份。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致同及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1 年度审计收费 883.00 万元,系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
责任和需要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人员的经验和级别相对应的收费率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2021 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且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
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优秀的审计服务经验和能力,其在担任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服务,客观、公允、全面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责任。同意继续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

  3、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审核了公司本次聘用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相关事项,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在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具备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公司 2021 年度审计工作期间勤勉尽责,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继续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

  4、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2021 年度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执业证书,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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