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新科技:董事会决议公告

发布时间:2021-03-31 公告类型:分配预案 证券代码:123083

证券代码:300682          证券简称:朗新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0
证券代码:123083          证券简称:朗新转债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于 2021 年 3 月 30 日在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 8 号院北辰时代大厦 1801 以通
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3 月 19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
8 名,实际出席董事 8 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董事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全体董事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0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真听取了总经理郑新标先生所作的《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2020年度公司落实董事会决议、业务经营管理、执行公司各项制度等方面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果。

    表决结果:赞成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长徐长军先生作了《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0 年公司董
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公司及股东赋予董事会的各项职责,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
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保证了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林中先生、赵国栋先生、林乐女士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现任独立董事将在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详细内容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0 年,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总收入为 338,697.98 万元,同比增长 14.1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70,709.78 万元,同比下降 30.6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58,359.47 万元,同比上升 43.86%。
    详细内容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0 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的议案》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3 月 30 日出具了
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1)第 10061 号《2020 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该报告为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董事会同意将此报告报出。

    详细内容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详细内容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0 年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707,097,839.17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34,063,826.52元,公司 2020 年可分配利润为 673,034,012.65 元。

    为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在兼顾公司发展和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以 2021 年 3 月29 日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 1,013,220,296 股为分配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2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21,586,435.52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如公司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或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发生变动,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股现金分红金额。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

    详细内容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0 年度薪酬、2021 年度薪酬
与考核方案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提
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详细内容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2020 年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
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将资金直接或间接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的情形。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1)第 1235 号),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经审核发表了审核意见。

    详细内容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情况进行了审议,并通过
了该项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详细内容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董事长徐长军先生、
董事郑新标先生、董事倪行军先生作为关联方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且拥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董事会同意继续聘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详细内容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及鉴证报告>的议案》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0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及鉴证报告》报告(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1)第 1234 号),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均不存在违规情形。

    详细内容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易视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现 2020年度业绩承诺的
议案》

    根据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易视腾科技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实际盈利数与利润预测数差异情况说明专项审核报告》(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1)第 1788 号),易视腾科技 2020 年度的实际净利润超过收益法评估预测净利润,2020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未达到承诺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承诺净利润相比实现率为 94.00%。2018 年度至 2020 年度累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超过累计承诺净利润,实现率为 102.56%。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详细内容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董事长徐长军及董事
郑新标回避表决。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邦道科技有限公司 2020 年度业绩承诺的议案》

    根据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邦道科技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实际盈利数与利润预测数差异情况说明专项审核报告》(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1)第 1236 号),邦道科技 2020 年度的实际净利润超过收益法评估预测净利润,2020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超过承诺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与承诺净利润实
现率为 137.48%。2018 年度至 2020 年度累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超过累计承诺净利润,实现率为 140.28%。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详细内容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董事长徐长军、副董
事长张明平、董事郑新标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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