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禹节水: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300021 证券简称:大禹节水 公告编号:2022-083
债券代码:123063 债券简称:大禹转债
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已获 2022 年 05 月 06 日召开的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
宜公告如下:
一、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公司于 2021 年 05 月 06 日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方案为: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2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增发新股、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与回购注销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2、公司自分配方案披露至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期间,因 4 名限制性股
票激励对象离职,公司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565,000 股限制性股票,使公司总股本由 859,669,647 股减少至 859,104,647 股;在此期间,公司可转债转股 0 股。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每股现金红利=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0.12 元/股。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距离股东大会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 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0
股后的 859,104,64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200000 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特别说明:请上市公司根据自身是否属于深股通标的证券,确定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保留或删除该类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1.08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4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2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 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 年 05 月 17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 年
05 月 18 日。
四、 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2 年 05 月 1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 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2
年 05 月 18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2*****378 仇玲
2 01*****236 仇玲
3 01*****238 王浩宇
4 02*****822 王浩宇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2 年 05 月 10 日至登记日:2022 年
05 月 17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 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公司已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大禹转债,债券代码:123063)的转股价格将相应调整:调整前“大禹转债”转股价格为 4.85 元/股,调整后“大禹转债”转股价格为 4.73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
价格自 2022 年 5 月 18 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大禹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2、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除本激励计划另有约定外,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或数量做相应的调整。本次权益分派后,本激励计划回购价格亦作相应调整。
3、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每股现金红利=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0.12 元/股。
七、 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天津市武清区京滨工业园民旺道 10 号
咨询联系人:何运文
咨询电话:022-59679306
传真电话:022-59679301
八、 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四次会议决议》。
2、《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05 月 11 日
本报告信息基于证券交易所公开披露数据提取,由于数据抓取及清洗可能有延迟或偏差,爱金股不对内容准确性做任何保证,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