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榕生物: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11 证券简称:雪榕生物 公告编号:2023-014
债券代码:123056 债券简称:雪榕转债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3 年 2 月 13 日
2、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7,565 万股
3、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5.92 元/股
4、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雪榕生物”)于
2023 年 2 月 1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确定2023
年 2 月 13 日为首次授予日,以 5.92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 423 名激励
对象合计授予 7,565 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概述
2023 年 2 月 10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其主要内容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工具及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采用的激励工具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 5.92 元,即满足授予条
件和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 5.92 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
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与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授予价格相同,为每股 5.92 元。
(三)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象及数量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 427 人,包括在公司(含子公司)
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业务人员和骨干员工(含外籍员工,但不包括
独立董事、监事)。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限 占本次授予 约占本激励计
姓名 国籍 职务 制性股票 限制性股票 划公告日股本
数量(万股) 总数的比例 总额的比例
(%) (%)
杨勇萍 中国 董事长、总经 500 6.11 0.99
理
陆 勇 中国 董事、副总经 450 5.50 0.89
理
徐 郡 中国 董事 25 0.31 0.05
顾永康 中国 董事会秘书 260 3.18 0.52
DAM BOI DINH 越南 核心业务人 5 0.06 0.01
员
ANG YONGHUI 马来西 核心业务人 6 0.07 0.01
亚 员
MR.WEERAPHONG 泰国 核心业务人 4.5 0.06 0.01
KITTIRATANAVIWAT 员
MISSPATTRAPORN 泰国 核心业务人 3.5 0.04 0.01
GAMONVECH 员
Mrs.AmphaSukcharoen 泰国 核心业务人 3.5 0.04 0.01
员
MR.SOMSAK 泰国 核心业务人 3.5 0.04 0.01
LIMPAKARNWECH 员
Mr.YutthasakMadsalaeh 泰国 核心业务人 3.0 0.04 0.01
员
Mr.WuttichaiSeubtim 泰国 核心业务人 3.0 0.04 0.01
员
核心业务人员和骨干员工 6,313 77.18 12.55
(415 人)
预留部分 600 7.33 1.19
合计 8,180 100.00 16.26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
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
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2、本激励计划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四)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36 个月。
(五)本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且获得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
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不得归属的期间另有规定的,以相关规定为准。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自首次授予日起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一个归属期 至首次授予日起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50%
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日起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二个归属期 至首次授予日起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50%
日当日止
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在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且在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予完成。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自预留授予日起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一个归属期 至预留授予日起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50%
日当日止
第二个归属期 自预留授予日起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50%
至预留授予日起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份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在归属前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六)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以下归属条件方可分批次办理归属事宜: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
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 1 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
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某一激励对象发生
本报告信息基于证券交易所公开披露数据提取,由于数据抓取及清洗可能有延迟或偏差,爱金股不对内容准确性做任何保证,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