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迪克:关于独立董事届满离任及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3-16 公告类型:高管人员任职变动 证券代码:123045

证券代码:300652          证券简称:雷迪克        公告编号:2022-010
债券代码:123045          债券简称:雷迪转债

        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届满离任及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佟成生先生因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时间即将满六年,已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辞职申请,同时辞去在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相关职务,辞职后佟成生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佟成生先生原定任期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等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在同一家上市公司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佟成生先生的离任将导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成员占董事会全体成员比例低于三分之一,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相关规定,佟成生先生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前,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佟成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其离职后将继续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及其所作的相关承诺。

    公司董事会对佟成生先生在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为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正常运转,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5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程博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在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程博先生将同时担任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程博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上述议案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16 日

附件: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程博,男,1975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
南京审计大学会计学院会计学教授,高级会计师,硕士生导师,南京审计大学智能会计与内部控制研究院环境管理会计研究中心主任,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博士,中国会计学会高级会员,浙江省新世纪 151 人才工程第三层次人才。长期从事审计与内部控制、公司治理与财务管理、环境治理与评估等等方面的科研和教学工作,主持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等项目20 余项,先后在《管理世界》《管理科学学报》《会计研究》《南开管理评论》《统计研究》《财经研究》《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科研管理》《经济管理》,
以及 International Review of Economics and Finance、Applied  Economics、
Emerging Markets Finance and Trade、China Accounting and Finance Review、
China Journal of Accounting Studies 等会计、管理、经济学刊物发表学术论
文 130 余篇,出版学术专著 5 部,主编教材 4 部,参编教材 5 部。

    1995 年参加工作,先后在企业担任出纳、会计、审计、财务经理职务,2008
年进入高校工作。并于 2012 年 4 月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第 19 期独立董事资格培
训,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编号:06392)。现任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603899)、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600460)独立董事、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002328)独立董事、上海建工建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程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程博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等要求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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