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迪克: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52 证券简称:雷迪克 公告编号:2021-031
债券代码:123045 债券简称:雷迪转债
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预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合并报表 2020 年度实现
净利润 59,338,104.12 元,母公司 2020 年度实现净利润 59,479,104.18 元。截
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 330,010,202.55 元,资
本公积为 468,977,103.68 元,盈余公积为 43,947,536.84 元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 327,272,816.53 元,资本公积为470,446,445.71 元,盈余公积为 43,947,536.84 元。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份
94,078,726 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5 元(含税),
共计派发人民币 4,703.94 万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次分配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分红股。
若公司股本总额在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分配方案实施期间发生变化,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利润分配计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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