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里马: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591 证券简称:万 里 马
公告编号:2020-083
债券代码:123032 债券简称:万里转债
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13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了《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76)。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10 月 30 日(星期五)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 年 10 月 30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10
月 30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
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10 月 30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 1028 号保利世界贸易中心 F
座 2 层公司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林大洲先生
7.股东出席情况:公司总股本 329,042,112 股,出席本次大会现场会议的股
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7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65,228,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2150%,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4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为 165,169,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197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3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58,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9%。
8.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 议案 1.00《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65,170,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50%;
反对 57,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50%;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1.5306%;反对 57,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469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2. 议案 2.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
选人的议案》
2.01:选举林大洲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65,169,802 股,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2 股。
2.02:选举林大耀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65,169,802 股,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2 股。
2.03:选举林大权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65,169,802 股,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2 股。
2.04:选举王建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65,169,802 股,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2 股。
3. 议案 3.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的议案》
3.01:选举刘国臻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65,169,802 股,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2 股。
3.02:选举董小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65,169,802 股,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2 股。
3.03:选举欧映虹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65,169,802 股,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2 股。
4. 议案 4.00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
事候选人的议案》
4.01:选举王鹤亭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165,169,802 股,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2 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罗晋航律师和陈睿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京天股字(2020)第 613 号),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0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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