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3305: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305 证券简称:旭升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5
转债代码:113635 转债简称:升 21 转债
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国泰君安期货有限公司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10,000 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国泰君安期货月月盈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履行的审议程序: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2 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含 5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3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
指定媒体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通过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二)资金来源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三)委托理财基本情况
受托方 产品 产品 金额 预计年化 预计收益金额
名称 类型 名称 (万元) 收益率 (万元)
其他类(期货公司
国泰君安期货有 国泰君安期货月月盈 1 /
限公司 集合资产管理计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10,000 --
划)
收益 参考年化 预计收益 是否构成
产品期限 结构化安排
类型 收益率 (如有) 关联交易
无固定期限,不超 非保本浮动收益 -
过 12 个月 - - 否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在资金管理上,要求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与项目建设并保证资金
的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合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以提高资金
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本次购买理财资金为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前已充分考虑公司运
营资金需求,评估理财产品的风险和公司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根据自身的风险
评估情况认购相应风险等级或更低风险等级的理财产品,以确保资金安全,符合
公司内部资金管理要求;本次购买理财额度控制在董事会授权限额之内,购买审
批流程符合公司内部审批和管理制度规定。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产品名称 国泰君安期货月月盈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产品类型 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
结构杠杆 非结构化
基本 认购起点 100 万元
存续期限 8 年
本资管计划开放式运作。本计划自成立后每周周二开放
运作方式 (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下一交易日);
委托人需提前 7 个工作日申请申购、赎回并在开放日进行
申购、赎回,否则管理人有权拒绝投资者申请。
本计划属于 R3 级风险收益品种,适合向专业投资者及风
风险等级
险承受能力为 C3、C4、C5 类的合格投资者推广。
线上/线下 线下
有/无 TA 有 TA
模式
代销/直销 直销
系统对接 无
管理人 国泰君安期货有限公司
托管人 招商银行上海分行
参与 外包方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方 投资顾问 上海宣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证券经纪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期货经纪 国泰君安期货有限公司及其他
投资经理 于海悦
国债、债券回购(包括债券正回购和债券逆回购)、现金、
银行存款(包括定期存款、协议存款和其他银行存款)、
投资范围 同业存单、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货币市场基金、交易所
上市交易的衍生品(包括商品期货、股指期货、国债期货),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1)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低于资产管理计划总
投资 资产的 80%;
(2)投资于权益类资产的比例低于资产管理计划总资产
的 80%;
(3)投资于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的合约价值比例不低于资
投资比例
产管理计划总资产 80%,且衍生品账户权益超过资产管理
计划总资产 20%;管理人将在本计划成立之日起 6 个月内,
使本计划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上述约定及相关法律法规
(含《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相
关要求,建仓期内可以不符合上述约定。
投资策略 本计划主要为期货,债等资产的组合稳健套利策略。
(1)该资产管理计划投资于同一资产的资金,不得超过
该计划资产净值的 25%;管理人管理的全部集合资产管理
计划投资于同一资产的资金,不得超过该资产的 25%(为
本计划单独定制的子基金除外);银行活期存款、国债、
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地方政府债券等中国证监
会认可的投资品种除外;
(2)本资产管理计划资产总值不得超过资产净值的 200%;
投资限制
(3)本计划开放退出期内,其资产组合中 7 个工作日可
变现资产的价值,不低于本集合计划资产净值的 10%;
(4)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以中国证监会定义为准)
的市值在开放退出期内合计不得超过本计划资产净值的
20%。
管理人负责对上述投资限制进行监控,如发生被动超标
的,管理人及时进行调整。
预警止损 预警线 0.9500;止损线 0.9000
参与费 0%
本计划份额持有期限低于 90 天的,赎回费率为 0.5%,计
退出费
划份额持有期在 90 天及以上的赎回费率为 0%。
管理费 0.5%/年
托管费 0.1%/年
费用 外包费 0.02%/年
投顾费 无
本计划业绩报酬计提基准为 0%,管理人的业绩报酬及投
资顾问的业绩报酬合计不超过累计净值增长差额的 60%,
业绩报酬
计提起点为委托人相应份额的期间年化收益率 5%以上,
其中管理人收取 30%,投资顾问收取 70%。
需 T-7 日提交申购、赎回申请,10%大额赎回条款,多家期货公司开立账
备注
户。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明确投资产品金额、期间、选择投资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投资理财产品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3)公司财务部必须建立现金管理台账,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产品。
(6)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业务的审批、资金入账及划出、买卖(申购、赎回)岗位分离。
(7)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1)受托方基本概况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为国泰君安期货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0 年 4 月 6 日,
目前注册资本金人民币 40 亿元。国泰君安期货是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是首批获准开展资产管理业务资格的期货公司,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一号会员,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会员。2014 年-2020 年,国泰君安期货净利润、营业收入、客户规模、期末权益、市场份额位列行业第一梯队,全面领先发展。
(2)股东介绍
序号
本报告信息基于证券交易所公开披露数据提取,由于数据抓取及清洗可能有延迟或偏差,爱金股不对内容准确性做任何保证,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