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运电路:世运电路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920 证券简称:世运电路 公告编号:2022-096
转债代码:113619 转债简称:世运转债
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股票期权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完成日:2022 年 12 月 7 日
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13.44 元/份
股票期权预留部分授予登记数量:250 万份
股票期权预留部分授予登记人数:58 人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7 日完成了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
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6月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 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年6月3日至2021年6月12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2021年6月1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1-053)。
3、2021年6月25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2021年6月2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4、2021年7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和首次授予部分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及《关于向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调整以及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
5、2022年4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的 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 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调整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 名单。
7、2022年11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 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调整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 励对象名单。
二、本次股票期权的授予情况
(一)标的股票来源
本次激励计划采用股票期权的激励方式,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A股普通股。
(二)行权价格
本次股票期权预留授予部分的行权价格为13.44元/份。
(四)授予日
本次股票期权预留部分授予日为2022年4月7日。
(五)授予对象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股票 占授予股票期权 占本激励计划公告
姓名 职务 期权数量 总数的比例 日股本总额的比例
(万份)
尹嘉亮 董事会秘书 3 1.2% 0.0056%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57 人) 247 98.8% 0.4829%
合计(58 人) 250 100.00% 3.76%
注:1、本次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未超过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
2、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六)有效期、等待期和行权安排
1、有效期
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授权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2、等待期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等待期为自首次授权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次激励计划获授的股票期权在行权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3、行权安排
在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自等待期满后方可开始行权。股票期权的可行权日必须为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①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②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④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不得行权的期间另有规定的,以相关规定为准。
4、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预留授予的股票期 自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
权第一个行权期 交易日起至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 50%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授予的股票期 自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
权第二个行权期 交易日起至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 50%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满足股票期权行权条件后,公司将在行权期内为激励对象办理满足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行权事宜。
当期行权条件未成就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当期股票期权由公司予以注销。在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
由公司予以注销。
(七)股票期权行权条件
行权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方可行权: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 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公司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 派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 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次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由公司注销;某一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2)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该激励对象根据本次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由公司注销。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期的相应考核年度为 2022-2023 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行权条件之一。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目标等级 业绩考核指标 行权比例
A 以 2018 年-2020 年三年净利润均值为基数,2022 年净 100%
预留授予 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35%
股票期权 B 以 2018 年-2020 年三年净利润均值为基数,2022 年净 75%
的第一个 利润增长率低于 35%,但不低于 26.25%
行权期 以 2018 年-2020 年三年净利润均值为基数,2022 年净
C 利润增长率低于 26.25% 0%
A 以 2018 年-2020 年三年净利润均值为基数,2023 年净 100%
预留授予 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60%
股票期权 B 以 2018 年-2020 年三年净利润均值为基数,2023 年净 75%
的第二个 利润增长率低于 60%,但不低于 45%
行权期 以 2018 年-2020 年三年净利润均值为基数,2023 年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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