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3920:世运电路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证券代码:603920 证券简称:世运电路 公告编号:2022-061
转债代码:113619 转债简称:世运转债
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股票期权
股份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股权激励的权益总数及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2,000 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532,175,151 股的 3.76%。其中首次授予 1,600 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3.01%,约占本次授予股票期权总量的 80%;预留 400 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75%,预留部分约占本次授予股票期权总量的 20%。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公司名称: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Olympic Circuit Technology Co.,Ltd.
注册地址:广东省鹤山市共和镇世运路 8 号
法定代表人:佘英杰
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世运电路”,前身为鹤山市世运电路
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5 年 5 月 11 日。
2017 年 4 月 26 日在上海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603920。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线路板(含高密度互连积层板、柔性线路板)
及混合集成电路,电子产品,电子元器件;自产产品及其辅料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自产产品售后服务、技术服务及咨询服务(上述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涉及专项规定、许可经营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近三年主要业绩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营业收入 3,759,172,134.71 2,535,989,616.36 2,438,957,177.5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 209,672,568.82 303,731,039.09 328,766,423.9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202.667.474.27 286,797,234.85 300,424,217.53
总资产 5,989,248,304.25 3,803,186,704.01 3,455,565,876.3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资产 2,810,219,408.29 2,699,035,741.78 2,587,922,256.07
主要财务指标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9 0.75 0.8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9 0.74 0.8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
本每股收益(元/股) 0.38 0.71 0.7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7.55 11.60 13.4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
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7.30 10.95 12.26
(%)
(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管人员构成情况
1、董事会构成
公司本届董事会由 7 名董事构成,分别是:董事长佘英杰,副董事长佘晴殷、
董事卢锦钦、杨智伟,独立董事刘玉招、饶莉、冼易。
2、监事会构成
公司本届监事会由 3 名监事构成,分别是:监事会主席张天亮,监事麦月美、
谢新。
3、高级管理人员构成
公司现任高级管理人员 3 人,分别是:总经理佘英杰,董事会秘书尹嘉亮,
财务总监佘晴殷。
二、股权激励计划目的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能力与可持续发展能力,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激励计划。
三、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采用股票期权的激励方式,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四、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2,000 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
时公司股本总额 532,175,151 股的 3.76%。其中首次授予 1,600 万份,约占本激励
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3.01%,约占本次授予股票期权总量的 80%;预留 400 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75%,预留部分约占本次授予股票期权总量的 20%。
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
五、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系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含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对符合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范围的人员,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激励对象名单,并经公司监事会核实确定。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1、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共计320人,为: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公司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包含部分外籍员工,公司将其纳入本激励计划的原因在于:该等外籍激励对象属于公司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在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研发、业务拓展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将该等外籍员工作为激励对象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以上激励对象中,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董事会聘任。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获授股票期权时以及本激励计划的考核期内与公司或公司子公司签署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
2、下列人员不得成为激励对象: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若在本激励计划实施过程中,激励对象出现以上任何情形的,公司将终止其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权利,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3、预留权益的授予对象应当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
明确,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事务所发表专业意 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超过 12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参照 首次授予的标准确定。
(三)激励对象的核实
1、本激励计划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之前通过公司 内网或者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
2、公司监事会将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并在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 说明。
3、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实施时,监事会应当对股票期权授权日 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意见。经公司董事会调整的激励对象名单亦应经公 司监事会核实。
(四)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 股票 占授予 股票期权 占本激励计划公告
姓名 职务 期权数量 总数的 比例 日股本总额的比例
(万份)
尹嘉亮 董事会秘书 10 0.50% 0.02%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319 人) 1,590 79.50% 2.99%
预留部分 400 20.00% 0.75%
合计( 320 人) 2,000 100.00% 3.76%
注:1、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未 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
2、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
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事务所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 准
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3、激励对象因任何原因放弃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对授予数量作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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