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3568:伟明环保关于提前赎回“伟20转债”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3568 证券简称:伟明环保 公告编号:临 2021-104
转债代码:113607 转债简称:伟 20 转债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前赎回“伟 20 转债”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
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规定,浙
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自 2021 年 10 月 27 日至
2021 年 12 月 6 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内已有二十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伟
20 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即 28.22 元/股),已触发“伟 20 转债”的赎
回条款。
公司已于 2021 年 12 月 6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
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行使“伟 20 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赎回登记日收市前,“伟 20 转债”持有人可选择在债券市场继续交
易,或者以转股价格 21.71 元/股转为公司股份。赎回登记日收市后,未实施转股的“伟 20 转债”将停止交易和转股,按照债券面值 100 元/张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被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伟 20 转债”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本次可转债赎回价格可能与“伟 20 转债”的市场价格存在差异,强制
赎回将可能会导致投资损失。如投资者持有的“伟 20 转债”存在质押或被冻结情形的,建议提前解除质押和冻结,以免出现无法交易被强制赎回的情形。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债相关规定,注意投资风险。
一、“伟 20 转债”发行及上市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378 号文核准,浙江伟明环保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2 日公开发行 1,200 万张
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120,000 万元,期限 6 年。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380 号文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
12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0 年 11 月 27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
易,债券简称“伟 20 转债”,债券代码“113607”。
根据有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伟 20 转债”自
2021 年 5 月 6 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转股起止日期为 2021 年 5 月 6 日至
2026 年 11 月 1 日。
“伟 20 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22.01 元/股,因公司实施 2020 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伟 20 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22.01 元/股调整为 21.71 元/股,调整后
的转股价格自 2021 年 7 月 6 日起生效。
二、“伟 20 转债”本次提前赎回情况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规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 ( 含 130%),或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 万元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以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可能成就情况
公司股票自 2021 年 10 月 27 日至 2021 年 12 月 6 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内有
二十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伟 20 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即 28.22元/股),已触发“伟 20 转债”的赎回条款。
三、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董监高持有变动情况
在本次“伟 20 转债”满足提前赎回条件前的六个月内(即 2021 年 5 月 3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6 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
董监高持有“伟 20 转债”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张
持有人名称 持有人类别 变动前持有数量 变动数量 变动后持有数量
(2021.5.31) (2021.12.6)
伟明集团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 4,924,670 -4,704,670 220,000
项光明 实际控制人 550,000 -550,000 0
温州市嘉伟实业有 持股 5%以上股东
限公司 54,520 -54,520 0
王素勤 实际控制人 445,030 -445,030 0
朱善玉 实际控制人 430,530 -430,530 0
朱善银 实际控制人 381,140 -381,140 0
项鹏宇 董事、高管 27,620 -27,620 0
项奕豪 董事 69,880 -69,880 0
程鹏 高管 5,000 -5,000 0
朱达海 高管 5,000 -5,000 0
汪和平 监事 21,600 -21,600 0
刘习兵 监事 7,330 -7,330 0
李玉燕 监事 10,000 -10,000 0
四、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 12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伟 20 转债”的议 案》,批准公司行使“伟 20 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 的“伟 20 转债”全部赎回。
公司将尽快披露关于实施“伟 20 转债”赎回暨摘牌的公告,明确有关赎回
程序、价格、时间等具体事宜。在赎回期结束前,公司将至少发布 3 次“伟 20 转债”的赎回提示性公告,通知“伟 20 转债”持有人有关本次赎回的具体事 项,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相关公告。
五、风险提示
赎回登记日收市前,“伟 20 转债”持有人可选择在债券市场继续交易,或者以转股价格 21.71 元/股转为公司股份。赎回登记日收市后,未实施转股的“伟 20 转债”将停止交易和转股,按照债券面值 100 元/张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被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伟 20 转债”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本次可转债赎回价格可能与“伟 20 转债”的市场价格存在差异,强制赎回将可能会导致投资损失。如投资者持有的“伟 20 转债”存在质押或被冻结情形的,建议提前解除质押和冻结,以免出现无法交易被强制赎回的情形。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债相关规定,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7 日
本报告信息基于证券交易所公开披露数据提取,由于数据抓取及清洗可能有延迟或偏差,爱金股不对内容准确性做任何保证,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