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美尚: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之“2018年江苏省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PPP项目专项债券(第一期)”2021年度第十三次重大事项债权代理事务临时报告

发布时间:2021-11-30 公告类型:其他 证券代码:111072

债券代码:1880174.IB          债券简称:18 美尚专项债 01
债券代码:111072.SZ                债券简称:18 美尚 01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之

        “2018 年江苏省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PPP 项目专项债券(第一期)”

    2021 年度第十三次重大事项债权代理事务临时报告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尚生态”、“公司”或“发行人”)之“2018 年江苏省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PPP 项目专项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债权代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本期债券《债权代理协议》的约定,现就发行人公布 2020年度财务报表会计差错更正后专项审计报告和会计差错更正的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2020 年度财务报表会计差错更正后专项审计报告

  根据发行人于 2021 年 11 月 25 日发布的《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
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会计差错更正后专项审计报告》(中天华茂审字[2021]125 号),北京中天华茂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对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发表了保留意见。


  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如下: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其
他应收款期末余额 110,789.55 万元,其中实际控制人王迎燕女士及其
关联方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占用发行人资金 99,092.79 万元,北京
中天华茂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未能对该占用款项的预期可收回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二、会计差错更正

  根据发行人于 2021 年 11 月 25 日发布的《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公告》(以下简称“《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和北京中天华茂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中天华茂审字[2021]124 号),根据《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发行人对 2016-2020 年多项财务数据进行差错更正,调整后发行人
2020 年底合并口径资产总额为 73.22 亿元,较 2020 年度审计报告(中
兴华审字〔2021〕第 021422 号,以下同)调减 17.70 亿元;2020 年
底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合计 23.43 亿元,较 2020 年度审计报告调减14.72亿元;调整后发行人2020年度合并口径实现营业收入11.79
亿元,较 2020 年度审计报告调减 1.62 亿元;利润总额为-7.76 亿元,
较 2020 年度审计报告调减 7.85 亿元;净利润-8.55 亿元,较 2020 年
度审计报告调减 8.47 亿元。具体会计差错更正的明细详见发行人于
2021 年 11 月 25 日发布的《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差
错更正专项说明的公告》。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期债券的债权代理人,根据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债权代理协议》等约定出具本债权代理事务临时报告,并就上述重大事项提醒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积极履行债权代理人义务,切实维护本期债券持有人利益。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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