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498: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证券代码:600498 证券简称:烽火通信 公告编号:2021-040
转债代码:110062 转债简称:烽火转债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限制性股票
股份来源: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烽火通信”)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烽火通信 A 股普通股
股权激励的权益总数及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本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不超过 5,65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1,131,543,790 股的 4.993%。本次授予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公司名称: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日期:2001 年 8 月 23 日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邮科院路 88 号
法定代表人:鲁国庆
经营范围:光纤通信和相关通信技术、信息技术领域、工业互联网、物联网领域科技开发;相关高新技术产品设计、制造和销售,含光纤预制棒、光纤复合架空地线(OPGW)、光纤复合相线(OPPC)及金具和附件、电力导线、电线、电缆及相关材料和附件、通讯线缆及附件、海底光缆、海底电缆及海底通信设备的设计、制造与销售;数据中心、通信站址、工业用智能控制设施所需配套网络能源基础设施产品(含电源、高低压成套配电、蓄电池、精密温控、智能采集管理设备、智能管理软件)的规划设计、开发、生产、销售、技术服务、工程安装、维修和咨询;光纤通信网络、工业互联网、物联网设备、光模块、终端设备及相关通信信息产品、智能交互产品、通用服务器、存储产品、计算机及配套设备、云计算、大数据、虚拟化软件、应用软件、交换机、工作站软硬件产品的技术开发和产品生产、销售和售后服务;系统集成、代理销售;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及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互联网接入数据中心业务;相关工程设计、施工;技术服务;自营进出口业务(进出口经营范围及商品目录按外经贸主管部
门审定为限)。
(二)最近三年业绩情况
单位:元
主要会计数据 2020年 2019年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 2018年
减(%)
营业收入 21,074,437,344.29 24,661,976,843.46 -14.55% 24,235,238,780.8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102,292,206.30 978,779,413.76 -89.55% 843,859,460.15
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61,670,730.04 948,205,811.21 -93.50% 794,735,607.57
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112,575,050.09 353,671,433.12 -68.17% 351,121,931.16
额
2020年末 2019年末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 2018年末
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 11,472,428,105.64 11,470,258,168.10 0.02% 10,009,573,376.00
产
总资产 35,041,538,711.86 31,491,057,789.55 11.27% 29,214,969,011.94
2020年 2019年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 2018年
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9 0.84 -89.29% 0.7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9 0.82 -89.02% 0.7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 0.05 0.81 -93.83% 0.71
每股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9% 9.40% 减少8.50个百分点 8.6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 0.55% 9.10% 减少 8.55 个百分点 8.14%
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构成情况
1、董事会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成员分别为:董事长鲁国庆先生,副董事长刘会亚先生、 副董事长何书平先生,董事陈山枝先生、董事戈俊先生、董事陶军先生、董事王 维华先生,独立董事田志龙先生、独立董事王雄元先生、独立董事郭月梅女士、 独立董事陈真先生。
2、监事会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成员分别为:监事会主席余少华先生,监事丁峰先生、监 事吴海波先生、监事张海燕女士,职工代表监事何岩先生、职工代表监事叶青女 士、职工代表监事尹淑妮女士。
3、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现任高级管理人员分别为:总裁戈俊先生,党委书记兼副总裁何建明先 生,副总裁兼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符宇航女士、副总裁曾军先生、副总裁蓝海 先生、副总裁范志文先生、副总裁李诗愈先生、副总裁范志强先生、副总裁汪洋 先生。
二、股权激励计划的目的
1、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并不断完善股东、经营层和执行层利益均衡机制;
2、建立股东、公司与员工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为股东带来持续的回报;
3、充分调动核心员工的积极性,支持公司战略实现和长期稳健发展;
4、吸引、保留和激励优秀管理者、核心业务骨干、核心技术骨干员工,倡导公司与员工共同持续发展的理念,确保公司长期稳定发展。
三、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采用限制性股票作为激励工具;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烽火通信 A 股普通股股票。
四、拟授出的权益数量
本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不超过 5,65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 1,131,543,790 股的 4.993%。本次授予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
五、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确定的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计划的激励对象以《公司法》、《证券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国资发分配[2006]175 号)、《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发分配[2008]171 号)、《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 126 号)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依据,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1)激励对象原则上限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整体业绩和持续发展有直接影响的核心管理、业务及技术骨干;
(2)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以及由公司控股公司以外的人员担任的外部董事,不得参与本计划;持股 5%以上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直系近亲属,非经股东大会批准,不得参与本计划;
(3)公司控股股东的企业负责人在公司担任除监事以外职务的,可以参加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但不能参与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
(4)证监会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人员,不得参与本计划;
(5)激励对象根据公司绩效考核相关办法的考核结果原则上应在合格及以上(或同等评价等级);
(6)激励对象不得以“代持股份”或者“名义持股”等不规范方式参与本计划。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计划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 1850 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经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核心管理、业务及技术骨干。
以上激励对象中,不包括烽火通信独立董事、监事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激励对象不存在同时参加两家或两家以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
(三)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的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授予总量 占目前总
票的份额(万股) 的比例 股本的比例
何建明 副总裁、党委书记 14.0 0.248% 0.012%
符宇航 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13.5 0.239% 0.012%
曾军 副总裁 14.0 0.248% 0.012%
蓝海 副总裁 13.5 0.239% 0.012%
周锡康 纪委书记 13.5 0.239% 0.012%
范志文 副总裁 13.5 0.239% 0.012%
李诗愈 副总裁 13.5 0.239% 0.012%
范志强 副总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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