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566: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证券代码:600566 证券简称:济川药业 公告编号: 2022-047
转债代码:110038 转债简称:济川转债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
股份来源: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川药业”、“公司”或“本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本激励计划包括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两部分,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权益总数为 1,574.2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1.77%。其中,首次授予权益 1,324.2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的 1.49% ,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总数的 84.12%;预留授予权益 250 万股,约占
本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0.28%,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总数的 15.88%。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公司名称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Hubei Jumpcan Pharmaceutical Co.,Ltd.
成立日期 1997 年 1 月 22 日
注册资本 人民币 888,257,218 元
法定代表人 曹龙祥
股票上市地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济川药业 股票代码 600566
注册地址 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园林路时尚豪庭 602 室
办公地址 江苏省泰兴市大庆西路宝塔湾
邮编 225441 电子邮箱 jcyy@jumpcan.com
电话 0523-89719161 传真 0523-89719009
药品研发;医药及其他领域投资管理;日化品销售;橡胶制品、塑料制品
经营范围 制造与销售;有色金属、五金交电、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品)、装潢材料批
发、零售;科技及经济技术咨询服务(不含证券期货咨询);自营和代理各
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
(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构成情况
公司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公司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
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 1 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共有 8 人。
(三)近三年的主要业绩情况
项目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营业收入(元) 7,630,510,000.18 6,164,974,167.54 6,939,993,811.61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 1,719,175,931.11 1,277,212,486.54 1,622,973,893.05
净利润(元)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
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 1,556,880,008.39 1,234,177,386.46 1,565,921,810.36
利润(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94 1.53 1.99
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的 1.75 1.48 1.9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的
加权平均净资 产收益率 18.53% 19.22 27.43
(%)
项目 2021 年末 2020 年末 2019 年末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 9,116,878,404.95 7,763,181,238.20 6,104,430,048.44
净资产(元)
总资产(元) 12,131,036,777.90 10,515,832,622.85 8,664,643,251.42
二、股权激励计划的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优秀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构建股东、公司和核心团
队三方的利益共同体,促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本计划”)。
三、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一)股权激励方式
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形式为限制性股票和股权期权。
(二)标的股票来源
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 股普通股股票。
四、拟授出的权益数量
本激励计划包括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两部分,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权益总数为1,574.2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1.77%。其中,首次授予权益1,324.2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1.49%,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总数的 84.12%;预留授予权益 25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0.28%,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总数的 15.88%。
具体情况如下: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787.1 万股公司限制性股票,
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89%。其中首次授予 662.1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84.12%,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75%;预留 125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15.88%,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14%。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787.1 万份股票期权,占本激励
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89%。其中首次授予 662.1 万份,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股票期权总数的 84.12%,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75%;预留125 万份,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股票期权总数的 15.88%,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14%。在满足行权条件的情况下,激励对象获授的每一份股票期权拥有在有效期内以行权价格购买 1 股公司股票的权利。
截至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全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登记或股票期权行权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或股份拆细、缩股、配股等事宜,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的数量将做相应的调整。
五、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含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管理和技术(业务)骨干人员。对符合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范围的人员,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委员会”)拟定名单,并经公司监事会核实确定。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 118 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以及其他管理和技术(业务)骨干人员。激励对象占公司截至 2021 年 12 月31 日全部职工人数 6,632 人的比例为 1.78%。
以上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本激励计划的考核期内与公司或公司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预留权益的授予对象应当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明
确,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过 12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预留激励的确定标准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确定。
(三)激励对象的名单及拟授出权益分配情况
1. 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获授的限制性 占本激励计划 占本激励计划
持有人 职务 股票数量(万 拟授予限制性 公告日股本总
股) 股票数量的比 额比例
例
黄曲荣 副董事长 38.4 4.88% 0.04%
董事、副总
曹伟 经理、董事 24 3.05% 0.03%
会秘书
张建民 副总经理 28 3.56% 0.03%
严宏泉 副总经理 28 3.56% 0.03%
周其华 副总经理 24.5 3.11% 0.03%
赵骞 副总经理 15 1.91% 0.02%
史文正 人力资源总 16.5 2.10% 0.02%
监
潘留焱 财务总监 15 1.91% 0.02%
其他管理和技术(业
务)骨干人员(110 472.7 60.06% 0.53%
人)
预留部分 125 15.88% 0.14%
合计 787.1 100% 0.89%
2. 股票期权分配情况
获授的股票 占本激励计划 占本激励计划
持有人 职务 期权数量(万 拟授予股票期 公告日股本总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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