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配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于2000年5月29日召开的1999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配股方案,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大连证券监管特派员办事处大证监发[2000]61号文初审同意,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公司字[2000]168号文批准。
本公司的《配股说明书》已刊登在2000年10月28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现将本次配股方案提示如下:
一、配售类型:人民币普通股
二、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三、配售价格:每股人民币16元
四、配售基数及比例:以公司1999年12月31日总股本254,592,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配售8股。
五、配售数量:本次向股东实际配售数为203,673,600股。其中,向国有法人股股东配售152,555,520股,向社会公众股股东配售51,118,080股。六、股权登记日:2000年11月10日七、除权交易日:2000年11月13日
八、配股缴款起止日:2000年11月13日至2000年11月24日(期内券商营业日),逾期未缴款者视为自动放弃配股权。
九、缴款地点:社会公众股股东在认购时间内。凭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到办理指定交易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公司柜台办理缴款手续。
法人股股东在认购时间内,可持有效证件到本公司财务部办理缴款手续。
十、缴款办法:
1、社会公众股股东(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认购本次配股时,填写“国电配股”单,交易代码为700795,每股价格16元,配售比例为10:8(按99年底股本);
2、发起法人股股东认购配股到本公司直接办理缴款手续,每股认购价格与社会公众股相同;
3、配股数量的限额为其截止股权登记日持有的股份数乘以配售比例0.80后,按四舍五入的原则取整。
十一、逾期未被认购的社会公众股的配股由承销团包销。
十二、获配股票的交易,已流通社会公众股配股部分的上市交易日期,将于本次配股缴款实施完毕并刊登股本变动公告后另行公告。
投资者如需了解详细情况,请查阅2000年10月28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本公司2000年度配股说明书。
十三、咨询电话:010-63425244
传真:010-63428555
特此公告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0年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