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一药业:章程修正案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3 日召开第六届
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提请股东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工商备案事项的议案》。自 2025 年 6 月 1 日(前次注册资本变
更统计股本截止日期为 2025 年 5 月 3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因公司股权激
励对象行权导致公司股本变更。根据股本变更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进行修改,修改内容与原章程内容对比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512,565,434 元。 513,309,812 元。
第 二 十 一 条 公 司 已 发 行 的 股 份 数 为 第 二十 一条 公司 已发行的 股份数 为
512,565,434 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513,309,812 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以及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3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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