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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丰股份: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重大设备采购合同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1-06-11

股票代码:002379         股票简称:鲁丰股份 公告编号:2011-026



                     山东鲁丰铝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重大设备采购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
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合同风险提示
    1、合同的生效条件:合同于双方签字并经买方董事会批准生效。
    2、下述合同以欧元结算,合同价格条款为CIF青岛港或者天津港《2010年国
际商会关于国际贸易术语的解释通则》,人民币对欧元的汇率变动将对本公司的
实际支付产生影响。
     二、交易双方情况介绍
    1、买方:青海鲁丰鑫恒铝材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1,8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林绿野
    住所: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甘河工业园区
    经营范围:铝板、带、箔产品的生产、加工、贸易等
    出资比例:山东鲁丰铝箔股份有限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人民币10,620万元,
占注册资本的90%;青海浏阳鑫达有色金属有限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人民币1,18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
    2、卖方:意大利米诺公司(MINO   S.p.A.)
    法定代表人:乔冶〃科罗纳 (Giorgio Colonna)
    注册资本:欧元2,945,250.00
    主营业务:设计、加工制造各类有色和黑色板带热轧机,冷轧机,箔轧机。
    注册地址:意大利亚历山德里亚市圣米开利区都灵街一号,邮编15122(Via
Torino 1,15122   San Michele, Alessandria, Italy)
    意大利米诺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交易对方履约能力分析:结合公司对交易对方的了解和交易对方在铝加工行
业的影响,就对方当事人向本公司提供货物的能力进行了合理判断,认为对方当
事人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签署时间
    合同签署时间为2011年6月8日
    2、合同当事人
    买方:青海鲁丰鑫恒铝材有限公司
    卖方:意大利米诺公司
    3、合同标的
    2400mm单机架双卷取铝热轧机、2350mm四辊双机架冷轧机、六辊单机架冷轧
机设备及其厚度和板形控制系统,以及相关的用于以上项目设备的技术文件、技
术服务和培训等。
    4、合同价款
    (1)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青海鲁丰鑫恒铝材有限公司与卖方签署的《2400mm
单机架双卷取铝热轧机主合同》金额为9,300,000.00欧元;《2400mm单机架铝热
轧机厚度和凸度控制系统合同》金额为3,800,000.00欧元。
    (2)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青海鲁丰鑫恒铝材有限公司与卖方签署的《2350mm
四辊双机架冷轧机主合同》金额为5,500,000.00欧元;《2350mm四辊双机架冷轧
机厚度和板形控制系统合同》金额为3,900,000.00欧元。
    (3)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青海鲁丰鑫恒铝材有限公司与卖方签署的《2350mm
六辊单机架冷轧机主合同》金额为3,680,000.00 欧元;《2350mm六辊单机架冷
轧机厚度和板形控制系统合同》金额为2,400,000.00 欧元。
    以上合同金额合计28,580,000.00欧元,折合人民币约27,167.58万元(以
2011年6月8日汇率9.5058计算)。
    5、合同支付条款
    合同项下买方对卖方的付款应以合同货币欧元进行支付;合同预付款通过电
汇支付,其它所有款项以信用证的方式支付。合同设备总价的 15%作为预付款,
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保函和合同设备总价 100%形式发票以及 15%的商业发票
后两周内以电汇方式向卖方支付。在合同生效 5 个月内,买方应开立以卖方为受
益人,金额为合同总价的 85%的不可撤消信用证。货款根据设备交货、安装调试、
验收等进度分期按合同价款 15%、55%、10%、5%分批付款。
    6、合同生效条件及生效期
    合同于双方签字并经买方董事会批准生效。
    7、合同履行期限
    卖方应在合同生效日期后FOB 16个月内间分批完成以上合同设备的装运:大
部分合同设备在合同生效后FOB14个月内交付,FOB16个月交付的货物将不影响安
装进度。
    7、合同签署地点
    中国北京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2010年8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2010年第七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博兴县瑞丰铝板有限公司拟投资建设45万吨高精度铝板
带项目的议案》,并将该事项的公告(2010-018号)刊登在2010年8月25日的《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
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2010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
事会2010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及调整45万吨高精
度铝板带项目熔铸和热轧部分实施主体和地点的议案》, 并将该事项的公告
(2010-035号)刊登在2010年10月27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以上合同采购的设备用于青海鲁丰鑫恒铝材有限公司45万吨高精度铝板带项
目,该设备从合同签订之日至投产时间预计为2年,该合同履行对公司本年度的
经营业绩不构成影响。
    五、合同的审议程序
    以上合同尚需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六、备查文件目录
    1、《2400mm单机架双卷取铝热轧机主合同》
    2、《2400mm单机架铝热轧机厚度和凸度控制系统合同》
    3、《2350mm四辊双机架冷轧机主合同》
4、《2350mm四辊双机架冷轧机厚度和板形控制系统合同》
5、《2350mm六辊单机架冷轧机主合同》
6、《2350mm六辊单机架冷轧机厚度和板形控制系统合同》


特此公告


                                      山东鲁丰铝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