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76 证券简称:万马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7
债券代码:149590 债券简称:21 万马 01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7 日召开第六
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由于本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回购注销首次授予部分已离职的 8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448,000 股、预留授予部分已离职的 2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75,000 股;鉴于《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涉及的 11 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考核期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良好”(当期解除限售系数为 0.8)、15 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考核期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当期解除限售系数为 0.6),公司决定按照其对应的解除限售系数回购注销其当期计划解除限售额度中未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08,840 股。
此外,由于 2024 年度公司层面的业绩未达到考核要求,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公司拟回购注销首次授予部分 155 名激励对象(不含 8 名离职激励对象)对应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
制性股票 2,281,050 股、预留授予部分 25 名激励对象(不含 2 名离职激励对象)
对应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301,500 股。
综上所述,董事会同意将上述共计 190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3,214,390 股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1,014,289,836 股 减 至 1,011,075,446 股 ,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也 相 应 由 人 民 币
1,014,289,836 元减少为人民币 1,011,075,446 元。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科技大道 2159号万马创新园
(2)申报时间:2025 年 9 月 5 日起 45 天内(9:00-11:30;13:30-17:00(双
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邵淑青
(4)联系电话:0571-63755192
(5)传真号码:0571-63755256
特此公告。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