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誉帆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
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上海誉帆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誉帆科技”、“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主板上市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5〕2249 号)。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联证券”)担任本次发行的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万联证券以下合称“联席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的联席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2,673.0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2.29 元/股。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 2,673.0000 万股,约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 25.00%,全
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10,690.2416 万股。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 534.60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00%。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
管理计划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 176.9403 万股,约占本次发行股份数量6.62%,其他战略投资者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 224.3157 万股,约占本次发行股份数量 8.39%。初始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的差额 133.3440 万股回拨至网下发行。
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416.3940 万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 62.35%;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 855.3500 万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37.65%。
根据《上海誉帆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 12,541.56983 倍,高于 100 倍,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40%(向上取整至 500 股的整数倍,即 908.7000 万股)由网下回拨至网上。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 507.6940 万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 22.35%;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 1,764.0500 万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 77.65%。回拨后,本次网上发行的中签率为 0.0164442901%,有效申购倍数为 6,081.13815 倍。
本次发行的缴款环节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并于 2025 年 12 月 23 日(T+2
日)及时履行缴款义务。具体内容如下:
1、网下投资者应根据本公告,于 2025 年 12 月 23 日(T+2 日)16:00 前,
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初步配售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认购资金应该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该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多只新股同日发行时出现前述情形的,该配售对象全部无效。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若认购资金不足,共用银行账户的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
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低于扣除最终战略配
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包销。
2、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战略配售方面,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获配股票限售期为 12 个月,限售期
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限售期届满后,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3、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4、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以及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联席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下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在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违规次数合并计算。配售对象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该配售对象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网下投资者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其所管理的配售对象均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
网上投资者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出现三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六个月(按一百八十个自然日计算,
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5、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向已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送达获配缴款通知。
一、战略配售情况
本次发行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为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即中信证券资管誉帆科技员工参与主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及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 534.60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20.00%。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信证券资管誉帆科技员工参与主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 176.9403 万股,约占本次发行股份数量 6.62%,其他战略投资者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 224.3157 万股,约占本次发行股份数量 8.39%。初始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的差额 133.3440 万股回拨至网下发行。
截至 2025 年 12 月 15 日(T-4 日),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已足额按时缴纳
认购资金。初始缴款金额超过最终获配股数对应金额的多余款项,联席主承销商
将在 2025 年 12 月 25 日(T+4 日)之前,依据缴款原路径退回。
根据发行人与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签署的战略配售协议中的相关约定,确定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结果如下:
序 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名称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限售期
号 (月)
1 中信证券资管誉帆科技员工参与主板 1,769,403 39,439,992.87 12
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2 中国保险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672,947 14,999,988.63 12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委托银华基
3 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管理的基本养老 1,570,210 34,999,980.90 12
保险基金一二零六组合)
二、网下发行申购情况及初步配售结果
(一)网下发行申购情况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28 号〕)、《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05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 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2025 年修订)》(深证上〔2025〕267 号)、《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25 年修订)》(深 证上〔2025〕224 号)、《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证协发〔2023〕 18 号)、《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中证协发〔2025〕57 号) 及《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分类评价和管理指引》(中证协发〔2024〕277 号)等文件的要求,联席主承销商对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资格进行了核查和确 认。依据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最终收到的有效申购结果,联席主承销商做出 如下统计:
本次发行的网下申购工作已于 2025 年 12 月 19 日(T 日)结束。经核查确
认,《发行公告》中披露的 525 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 7,825 个有效报价配售对象
全部按照《发行公告》的要求进行了网下申购,申购数量为 4,637,380 万股。
(二)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根据《上海誉帆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初步 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中公布的网下配售 原则和计算方法,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对网下发行股份进行了初步配售,各类 网下投资者有效申购及初步配售情况如下表:
投资者类别 有效申购股数 占网下有效申 初步配售股 占网下发行 配售比例
(万股) 购数量比例 数(股) 总量的比例
A 类投资者 3,101,870 66.89% 3,556,824 70.06% 0.01146671%
B 类投资者 1,535,510 33.11% 1,520,116 29.94% 0.00989975%
合计 4,637,380 100.00% 5,076,940 100.00% 0.01094786%
注:A 类投资者包括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银行理财产品、保险资
金、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其余为 B 类投资者。
以上配售结果符合《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中公布的网下配售原则,其中余 股 10 股按照《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中的网下配售原则配售给“同泰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管理的“同泰数字经济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各配售对象获配 情况详见“附表:网下投资者初步配售明细表”。
三、联席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上述网下投资者对本公告所公布的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如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联席主承销商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股票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755-2383 5515、0755-2383 5516
邮箱地址:project_yfkjecm@citics.com
联席主承销商: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