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火股份: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33 证券简称:神火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9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0 日召开董事会第九届二十八次会议,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分配基准:2025 年度
2、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5
年 度 , 公 司 合 并 层 面 实 现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的 净 利 润
4,005,359,185.05 元,加上年末未分配利润 15,024,524,317.99 元,减已派发的 2024 年度现金红利 1,116,965,104.50 元(因不满足行权条件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扣除对应的 2024 年现金股利 1,055,818.50 元,下同),年末公司合并层面未分配利润为 17,913,974,217.04 元;公司母公司层面实现净利润 3,067,349,096.27 元,加上年末未分配利润9,832,932,139.27 元,减去 2024 年度派发的现金红利 1,116,965,104.50元,年末公司母公司层面未分配利润为 11,784,371,949.54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及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2,249,004,399 股。
3、为积极回报股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综合考虑公司 2025 年度盈利状况、公司资金状况和长远发展需要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因素,董事会制订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249,004,399 股扣除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 15,420,360 股后的股本,即 2,233,584,03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送现金股息 8.00 元(含税),合计分配现金
1,786,867,231.2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年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如因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每股现金分红金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
4、如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 1,786,867,231.20 元,占公司 2025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 44.61%;2025 年度,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 254,978,767.92 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 2025 年度拟定的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 2,041,845,999.12元,占 2025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 50.98%。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 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1,786,867,231.20 1,790,714,456.70 1,798,961,587.2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00 0.00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005,359,185.05 4,306,779,295.81 5,905,386,622.42
(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 17,913,974,217.04
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 11,784,371,949.54
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 5,376,543,275.10
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 0.00
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 4,739,175,034.43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 5,376,543,275.10
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 否
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注:上表中的 2025 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本次拟实施的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金额,尚待股东
会审议。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公司 2023-2025 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53.77亿元,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47.39亿元的113.45%。因此,公司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自上市以来一直秉承积极回馈投资者的理念,坚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让投资者分享公司的成长与发展成果。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中,现金分红总额占利润分配总额的 100%,现金分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利润分配预案未超出可分配范围,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未来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股东的合理回报需求,方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影响公司偿债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公司最近两个会计年度(2024、2025 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 140,052.69 万元、77,125.34 万元,分别占当年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 2.77%、1.58%,均低于 50%。
四、备查文件
1、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 2025 年
度审计报告(安永华明(2026)审字第 70027664_R01 号);
2、公司董事会第九届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3 月 24 日
本报告信息基于证券交易所公开披露数据提取,由于数据抓取及清洗可能有延迟或偏差,爱金股不对内容准确性做任何保证,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