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地产: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讯表决)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43 证券简称:中航地产 公告编号:2009-72
深圳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讯表决)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09 年12 月9 日以电子邮件、书面传真
和专人送达方式发出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09 年12
月14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9 人,实际参加会议9 人,
分别为仇慎谦、张宝华、汪名川、曾军、石正林、黄勇峰、徐俊达、华小宁、郭
明忠。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
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所属深圳市中航楼宇设备有限公司与广东国际大厦实业
有限公司间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同意票 4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同
意公司所属深圳市中航楼宇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楼宇”)向广东国际大
厦实业公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国际”)关于广东国际大厦翻新项目的施工
服务签订的施工合同书,包括:
1、2009 年12 月15 日,公司所属中航楼宇与广东国际签订广东国际大厦空
调水系统干管改造工程合同,总工期83 天,自2009 年12 月18 日至2010 年3 月
10 日,合同金额为人民币9,626,120.77 元(含税金),工程结算总价金额不超过人
民币1,000 万元。
2、、2009 年9 月2 日,公司所属中航楼宇与广东国际签订广东国际大厦主楼
生活水及热水系统改造工程合同,总工期149 天,自2009 年9 月5 日开工,于2010
年1 月31 日竣工,合同金额为人民币13,830,051.68 元(含税金),工程结算总
价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 万元;
3、2009 年7 月14 日,公司所属中航楼宇与广东国际签订广东国际大厦改造
工程裙楼及客房隔墙拆除工程施工合同书,总工期109 天,自2009 年7 月15 日
开工,于2009 年10 月31 日竣工,合同金额为人民币2,190,604.70 元(含税金),
工程结算总价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50 万元(不包括不超过人民币20 万元的回收石
材费用);
4、2009 年5 月13 日,公司所属中航楼宇与广东国际签订广东国际大厦空调系统大修工程合同,总工期70 天,自2009 年5 月15 日开工,于2009 年7 月25
日竣工,合同金额为人民币1,998,363.04 元(含税金),工程结算总价金额不超
过人民币240 万元;
5、2009 年4 月7 日,公司所属中航楼宇与广东国际签订广东国际大厦裙楼
3-5 层拆除工程合同,总工期45 天,自2009 年4 月15 日开工,于2009 年5 月
31 日竣工,合同金额为人民币1,695,978.16 元(含税金),工程结算总价金额不
超过人民币220 万元(不包括不超过人民币40 万元的回收石材费用);
6、2009 年2 月13 日,公司所属中航楼宇与广东国际签订广东国际大厦客房
拆除工程合同,总工期45 天,自2009 年2 月15 日开工,于2009 年3 月31 日竣
工。合同金额2,974,981.36 元(含税金),工程结算总价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60
万元(不包括不超过10 万元的回收石材费用)。
前述施工合同书金额合计不超过3,640 万元。中航楼宇是通过投标方式获得
前述合同项下工程,中标工程是广东国际大厦翻新项目的一部分。
由于中航楼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中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
司,广东国际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深圳中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因此
前述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2009 年4 月26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09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同意公司所属深圳市中航物业管理有限公
司2009 年可能与广东国际发生的工程施工类“广东国际大厦空调系统大修工程、
裙楼拆卸工程” 相关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为不超过700 万(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09 年4 月28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和证券时报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中
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009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鉴于该类关联交易
2009 年累计实际发生额已经超过原预计金额,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将中航物业控股子公司中航楼宇与广东国际发生的关于广
东国际大厦翻新项目的前述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
关联董事仇慎谦、汪名川、曾军、石正林、黄勇峰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由
非关联董事张宝华、徐俊达、华小宁、郭明忠对本议案进行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徐俊达、华小宁、郭明忠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中航
楼宇与广东国际发生的有关广东国际大厦翻新项目施工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中航楼宇按照市场原则通过参与投标竞得施工工程,同时
签订的合同条款为公平合理的正常商业条款,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有利于中航楼宇拓展业务。
前述关联交易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刊登的《深
圳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公告》(公告编号:2009-73)。
特此公告。
深圳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九年十二月十五日
深圳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讯表决)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09 年12 月9 日以电子邮件、书面传真
和专人送达方式发出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09 年12
月14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9 人,实际参加会议9 人,
分别为仇慎谦、张宝华、汪名川、曾军、石正林、黄勇峰、徐俊达、华小宁、郭
明忠。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
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所属深圳市中航楼宇设备有限公司与广东国际大厦实业
有限公司间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同意票 4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同
意公司所属深圳市中航楼宇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楼宇”)向广东国际大
厦实业公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国际”)关于广东国际大厦翻新项目的施工
服务签订的施工合同书,包括:
1、2009 年12 月15 日,公司所属中航楼宇与广东国际签订广东国际大厦空
调水系统干管改造工程合同,总工期83 天,自2009 年12 月18 日至2010 年3 月
10 日,合同金额为人民币9,626,120.77 元(含税金),工程结算总价金额不超过人
民币1,000 万元。
2、、2009 年9 月2 日,公司所属中航楼宇与广东国际签订广东国际大厦主楼
生活水及热水系统改造工程合同,总工期149 天,自2009 年9 月5 日开工,于2010
年1 月31 日竣工,合同金额为人民币13,830,051.68 元(含税金),工程结算总
价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 万元;
3、2009 年7 月14 日,公司所属中航楼宇与广东国际签订广东国际大厦改造
工程裙楼及客房隔墙拆除工程施工合同书,总工期109 天,自2009 年7 月15 日
开工,于2009 年10 月31 日竣工,合同金额为人民币2,190,604.70 元(含税金),
工程结算总价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50 万元(不包括不超过人民币20 万元的回收石
材费用);
4、2009 年5 月13 日,公司所属中航楼宇与广东国际签订广东国际大厦空调系统大修工程合同,总工期70 天,自2009 年5 月15 日开工,于2009 年7 月25
日竣工,合同金额为人民币1,998,363.04 元(含税金),工程结算总价金额不超
过人民币240 万元;
5、2009 年4 月7 日,公司所属中航楼宇与广东国际签订广东国际大厦裙楼
3-5 层拆除工程合同,总工期45 天,自2009 年4 月15 日开工,于2009 年5 月
31 日竣工,合同金额为人民币1,695,978.16 元(含税金),工程结算总价金额不
超过人民币220 万元(不包括不超过人民币40 万元的回收石材费用);
6、2009 年2 月13 日,公司所属中航楼宇与广东国际签订广东国际大厦客房
拆除工程合同,总工期45 天,自2009 年2 月15 日开工,于2009 年3 月31 日竣
工。合同金额2,974,981.36 元(含税金),工程结算总价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60
万元(不包括不超过10 万元的回收石材费用)。
前述施工合同书金额合计不超过3,640 万元。中航楼宇是通过投标方式获得
前述合同项下工程,中标工程是广东国际大厦翻新项目的一部分。
由于中航楼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中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
司,广东国际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深圳中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因此
前述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2009 年4 月26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09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同意公司所属深圳市中航物业管理有限公
司2009 年可能与广东国际发生的工程施工类“广东国际大厦空调系统大修工程、
裙楼拆卸工程” 相关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为不超过700 万(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09 年4 月28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和证券时报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中
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009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鉴于该类关联交易
2009 年累计实际发生额已经超过原预计金额,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将中航物业控股子公司中航楼宇与广东国际发生的关于广
东国际大厦翻新项目的前述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
关联董事仇慎谦、汪名川、曾军、石正林、黄勇峰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由
非关联董事张宝华、徐俊达、华小宁、郭明忠对本议案进行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徐俊达、华小宁、郭明忠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中航
楼宇与广东国际发生的有关广东国际大厦翻新项目施工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中航楼宇按照市场原则通过参与投标竞得施工工程,同时
签订的合同条款为公平合理的正常商业条款,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有利于中航楼宇拓展业务。
前述关联交易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刊登的《深
圳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公告》(公告编号:2009-73)。
特此公告。
深圳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九年十二月十五日
本报告信息基于证券交易所公开披露数据提取,由于数据抓取及清洗可能有延迟或偏差,爱金股不对内容准确性做任何保证,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