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9009 证券简称:九号公司 公告编号:2025-014
九号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九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规定,编制了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开发行存托凭证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报告”)。现将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
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九号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存托凭证注
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08 号)核准,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向存托机
构发行 7,040,917 股 A 类普通股,并由存托机构以此作为基础股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及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的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存托凭证合计70,409,170 份,本次存托凭证的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8.94 元/份,合计人民币1,333,549,679.80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 92,693,682.58 元后,公司公开发行存托凭证向投资者最终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240,855,997.22 元。上述
募集资金于 2020 年 10 月 23 日全部到账,并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德师报(验)字(20)第 00587 号验资报告验证。
截 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 ,本 公司 累计使 用募集 资 金人民币
1,143,670,459.36 元,其中 2024 年 1-12 月使用人民币 22,334,168.86 元。尚
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合计人民币 109,838,811.64 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九号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管理和监督进行了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签署及执行情况
2020 年 10 月 23 日,公司与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国泰
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长安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
2020 年 11 月 16 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批
准《关于公司对外投资暨成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出资设立九号(海南)控股有限公司,审议并批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公司、公司之子公司纳恩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九号(海南)控股有限公司(更名为九号(海南)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九号科技有限公司、赛格威科技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监管银行共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司子公司九号
(海南)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九号科技有限公司、赛格威科技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的四方监管协议已随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履行完毕并相应终止。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四方监管协议均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拟定,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
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止,协议各方均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存托凭证募集资金专户
的期末余额合计人民币 123,889,261.83 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理财
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扣除已置换的项目金额和发行费用后余额
为人民币 109,838,811.64 元,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2024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公司名称 开户账号 存放余额 扣除已置换后余
额(注1)
中国工商银行 NRA020021032920013118
股份有限公司 Ninebot Limited 0 16,073,609.95 2,023,159.76
北京西单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 纳恩博(北
股份有限公司 京)科技有限 0200210329200131207 66,232,930.03 66,232,930.03
北京西单支行 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 纳恩博(北
有限公司深圳 京)科技有限 110930680610806 41,582,721.85 41,582,721.85
科技园支行 公司
合计 123,889,261.83 109,838,811.64
注: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其他发行费用中的人民币 14,050,450.19 元尚未从
募集资金账户转出,故列示扣除已置换后余额。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存托凭证已使用募集资
金人民币 1,143,670,459.36 元。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16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
批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811,214,017.68 元,以及用自
筹资金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19,348,450.19 元。上述投入情况经德勤华
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由其出具《关于九号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
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审核报告》(德师报(核)字(20)第 E00419
号)。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上述事项出具
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置换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实施单位 项目简介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 置换金额
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
1 九号科技有限公司 智能电动车辆项目 282,198,737.04 282,198,737.04
2 赛格威科技有限公司 年产 8 万台非公路 384,365,072.09 350,000,000.00
休闲车项目
3 纳恩博(北京)科技有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09,586,296.89 109,586,296.89
4 限公司 智能配送机器人研发 69,428,983.75 69,428,983.75
及产业化开发项目
合计 845,579,089.77 811,214,017.68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
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
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不超
过上述额度及投资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
人员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
施。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
查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
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不
超过上述额度及投资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
权人员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发表了明确同意的审核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未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协
定存款、智能通知存款。
(五)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