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819 证券简称:天能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7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高性能蓄电池二期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1,211.77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最终补流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的实际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公司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 募投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173 号),同意公司向社
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1,66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41.79 元
(人民币,下同),募集资金总额为 487,271.40 万元,扣减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472,973.31 万元,实际到账金额为 475,175.97 万元。中汇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
验,并于 2021 年 1 月 11 日出具了中汇会验〔2021〕0026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已制定了《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以及监督等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均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规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制度的情形。同时,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五方监管协议》。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截至 2025 年 02 月 28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投 调整后募集 累计投入金 投入进度
号 资额 资金投资额 额 (%)
1 新型高能量铅蓄电池信息化智能制造 32,498.38 32,498.38 32,495.14 99.99
产业化升级改造项目
2 绿色智能制造技术改造建设项目 26,162.01 26,162.01 17,199.13 65.74
3 年产 912 万 KVAh 铅酸蓄电池技术装备 25,277.43 13,104.94 13,104.94 100.00
升级改造项目
4 高能动力锂电池电芯及 PACK 项目 85,261.56 30,415.88 30,418.02 100.01
5 大容量高可靠性起动启停电池建设项 43,370.55 5,162.72 5,162.72 100.00
目
6 全面数字化支撑平台建设项目 31,303.96 7,286.95 3,569.76 48.99
7 国家级技术中心创新能力提升项目 15,581.59 1,034.78 1,034.78 100.00
8 湖州南太湖基地年产10GWh锂电池项目 113,517.83 139,305.55 105,966.22 76.07
9 高性能蓄电池二期项目 - 39,994.04 39,993.68 100.00
10 大锂电研发平台建设 - 14,029.31 0 0
11 天能钠离子电池试验线技术改造项目 - 1,200.00 181.49 15.12
12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0 100,000.00 100,059.46 100.06
合计 472,973.31 410,194.56 349,185.34 85.13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部分合计数与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的。
三、 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资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 已实际支付募 待支付尾款金 利息及现金管 募集资金预计
金 集资金总额 额 理收益(扣除 节余金额
手续费)
高性能蓄电池 39,994.04 39,993.68 - 1,211.41 1,211.77
二期项目
四、 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本次节余募集资金主要来源于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公司为了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理财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五、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募投项目“高性能蓄电池二期项目”募集资金已投入完毕,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分配资源,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公司拟将上述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 1,211.77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最
终补流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的实际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进一步充盈公司现金流,提升公司经济效益。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账户,公司与保荐人、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六、 相关审批及批准程序
(一) 董事会决议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董事会认为: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调整,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及实际需要,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实现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二) 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监事会认为: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系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完毕后将孳息补流,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三) 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七、 上网公告附件
1、《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
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