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90 证券简称:昂瑞微 公告编号:2026-003
北京昂瑞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
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昂瑞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会计师”)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已于2025年10月15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核同意,已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证监许可〔2025〕2348号文同意注册,批文落款日为2025年10月22日。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488.2922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3.0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6,677.55万元,扣除发行
费用人民币13,445.28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3,232.27万元。
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中审众环会计师审验并 于 2025 年 12 月 11 日出具《北京昂瑞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验证报告》(众环验字(2025)第0200032号)。公司已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与账户开设银行、保荐人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鉴于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北京昂瑞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金额 调整前募集资金 调整后募集资金
拟投入金额 拟投入金额
1 5G射频前端芯片及模组 109,612.25 109,612.25 109,612.25
研发和产业化升级项目
2 射频SoC研发及产业化升 40,800.82 40,800.82 40,800.82
级项目
3 总部基地及研发中心建设 56,317.07 56,317.07 42,819.20
项目
合计 206,730.14 206,730.14 193,232.27
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本次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募集资金到位前,根据项目进度情况,公司可以自筹资金进行先期投入,待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及置换安排
(一)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及置换安排
鉴于在募集资金到位前,为保障募投项目如期推进,公司先行以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支付发行费用。截至2025年12月1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 为 人 民 币 13,904.46 万 元 ,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3,904.46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调整前募集 调整后募集 已投入自筹 需置换自筹
序号 项目名称 资金拟投入 资金拟投入 资金 资金
金额 金额
5G射频前端芯片及模
1 组研发和产业化升级 109,612.25 109,612.25 9,049.10 9,049.10
项目
2 射频SoC研发及产业 40,800.82 40,800.82 4,500.86 4,500.86
化升级项目
3 总部基地及研发中心 56,317.07 42,819.20 354.50 354.50
建设项目
合计 206,730.14 193,232.27 13,904.46 13,904.46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及置换安排
公司本次发行的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3,445.28万元(不含增值税),截至2025年12月11日,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人民币160.83万元(不含增值税),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一并置换。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费用明细 发行费用金额 自筹资金已支付金额 本次置换
号 (不含增值税) (不含增值税) 金额
1 保荐及承销费 11,287.27 70.00 70.00
2 审计及验资费用 707.55 37.74 37.74
3 律师费用 849.06 33.02 33.02
4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 504.72 - -
息披露费用
5 发行上市手续费及 96.69 20.07 20.07
其他
合计 13,445.28 160.83 160.83
注:若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存在微小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中审众环会计师已对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北京昂瑞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26)0200002号)。
四、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公司内部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1月1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3,904.46万元用于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60.83万元用于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证发〔2025〕69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证发〔2025〕69号)等有关规定,相关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
(三)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6年1月16日出具了《北京昂瑞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26)0200002号),认为: 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报告已经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有关要求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昂瑞微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四)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证发〔2025〕69号)等有关规定,相关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五、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
(一)等额置换的原因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第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原则上应当以募集资金直
接支付,在支付人员薪酬、购买境外产品设备等事项中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在以自筹资金支付后六个月内实施置换。”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使用自筹资金、外汇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再由募集资金专户等额置换划转资金至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