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72 证券简称:珠海冠宇 公告编号:2021-014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股份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股权激励的权益总数及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
制性股票数量为2359.211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
总额的2.1030%。其中,首次授予2241.25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
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1.9978%,首次授予的权益数量占本激励计划授
予的权益总量的比例为95.00%;预留授予117.961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
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0.1051%,预留授予的权益数量占本激励
计划授予的权益总量的比例为5.00%。
一、股权激励计划目的
为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公司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下简称“《披露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激励计划。
截至本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司不存在其他正在执行的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员工实行的股权激励制度安排。
二、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一)股权激励方式
本激励计划采用的激励工具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符合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以授予价格分次获得公司增发的 A 股普通股股票,该等股票将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进行登记。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享有公司股东权利,且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等。
(二)标的股票来源
本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A股普通股股票。
三、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权益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359.211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2.1030%。其中,首次授予 2241.250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1.9978%,首次授予的权益数量占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权益总量的比例为 95.00%;预留授予 117.961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0.1051%,预留授予的权益数量占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权益总量的比例为 5.00%。
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累计不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自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前,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将根据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予以相应的调整。
四、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披露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不包
括独立董事、监事),以及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符合本激励计划的实施目的。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超过 763 人,约占公司员工总人数(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含子公司)员工总人数为 14,565 人)的比例为 5.24%。
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时,以及在本激励计划的考核期内与公司(含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协议。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徐延铭先生。徐延铭先生作为公司的领导核心,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发展战略等重大决策具有决定性的影响力,徐延铭先生参与本激励计划能够提升公司员工参与本激励计划的积极性,从而有助于提升公司整体业绩、促进公司长远发展;此外,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含子公司)共计 24 名中国台湾籍员工和 1 名中国香港籍员工,公司将其纳入本激励计划的原因在于:公司所处的新能源电池行业,人才竞争比较激烈,而该部分人员群体在公司的经营管理、技术研发、业务拓展等方面起到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综上,本激励计划将上述人员作为激励对象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符合《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
获授预留权益的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 12 个月内由董事会确定,超过 12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
(三)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职务 国籍 获授数量 占授予总量 占股本总额
(万股) 的比例 的比例
徐延铭 董事长、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中国 430.00 18.23% 0.3833%
林文德 董事、副总经理 中国台湾 100.00 4.24% 0.0891%
付小虎 董事、核心技术人员 中国 50.00 2.12% 0.0446%
李俊义 董事、核心技术人员 中国 50.00 2.12% 0.0446%
牛育红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中国 80.00 3.39% 0.0713%
刘铭卓 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中国 50.00 2.12% 0.0446%
谢斌 副总经理 中国 200.00 8.48% 0.1783%
李涛 核心技术人员 中国 15.00 0.64% 0.0134%
邹啸天 核心技术人员 中国 7.00 0.30% 0.0062%
郭志华 核心技术人员 中国 8.00 0.34% 0.0071%
方双柱 核心技术人员 中国 15.00 0.64% 0.0134%
彭冲 核心技术人员 中国 7.00 0.30% 0.0062%
李素丽 核心技术人员 中国 8.00 0.34% 0.0071%
靳玲玲 核心技术人员 中国 2.50 0.11% 0.0022%
曾玉祥 核心技术人员 中国 3.075 0.13% 0.0027%
彭宁 核心技术人员 中国 8.00 0.34% 0.0071%
刘建伟 研发骨干 中国台湾 4.80 0.20% 0.0043%
罗自皓 研发骨干 中国台湾 1.50 0.06% 0.0013%
邱昭豪 研发骨干 中国台湾 3.40 0.14% 0.0030%
谭柏林 研发骨干 中国香港 4.00 0.17% 0.0036%
杨钧琮 销售骨干 中国台湾 1.875 0.08% 0.0017%
张婷婷 销售骨干 中国台湾 1.305 0.06% 0.0012%
钟乔羽 销售骨干 中国台湾 0.872 0.04% 0.0008%
仲沂屏 销售骨干 中国台湾 0.96 0.04% 0.0009%
黄于恬 销售骨干 中国台湾 0.75 0.03% 0.0007%
赵芊芊 销售骨干 中国台湾 2.85 0.12% 0.0025%
阙祥哲 销售骨干 中国台湾 2.85 0.12% 0.0025%
翁志宏 管理与行政骨干 中国台湾 2.70 0.11% 0.0024%
曾思翰 管理与行政骨干 中国台湾 1.90 0.08% 0.0017%
孙品乔 管理与行政骨干 中国台湾 1.50 0.06% 0.0013%
蔡国强 管理与行政骨干 中国台湾 1.18 0.05% 0.0011%
简弘林 管理与行政骨干 中国台湾 0.96 0.04% 0.0009%
蔡镕泽 管理与行政骨干 中国台湾 1.26 0.05% 0.0011%
林宗纬 管理与行政骨干 中国台湾 0.525 0.02% 0.0005%
叶姿吟 管理与行政骨干 中国台湾 0.55 0.02% 0.0005%
涂嘉宇 管理与行政骨干 中国台湾 0.60 0.03% 0.0005%
张伟胜 管理与行政骨干 中国台湾 2.00 0.08% 0.0018%
颜国闲 管理与行政骨干 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