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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8755 科创 汉邦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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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邦科技:汉邦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公告日期:2025-05-15


股票简称:汉邦科技                                  股票代码:688755
      江苏汉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Jiangsu Hanbon Science and Technology Co., Ltd.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新竹路 10 号;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集贤路 1-9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〇二五年五月十五日


                  特别提示

  江苏汉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邦科技”、“本公司”、“发
行人”、“公司”)股票将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一、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 公 司 提 醒 广 大 投 资 者 认 真 阅 读 刊 载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内容,注意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同。
二、风险提示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新股”)上市初期的投资风险,提醒广大投资者充分了解交易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具体而言,上市初期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一)涨跌幅限制放宽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3 年修订),科创板股票交易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涨跌幅限制比例为 20%。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上市后的前 5 个交易日不设价格涨跌幅限制。科创板股票存在股价波动幅度较剧烈的风险。


    (二)流通股数量较少

    上市初期,因原始股股东的股份锁定期为 36 个月或 12 个月,保荐人相关
 子公司跟投股份锁定期为自公司上市之日起 24 个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 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及其他战略配售投资者认购股
 份限售期为 12 个月,网下投资者最终获配股份数量的 10%限售期为 6 个月。本
 公司发行后总股本为 88,000,000 股,其中本次新股上市初期的无限售流通股数 量为 16,540,747 股,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18.80%。公司上市初期流通 股数量较少,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三)与行业市盈率和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比较

    根据中国证监会《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
 为“C35 专用设备制造业”。截至 2025 年 4 月 29 日(T-3 日),中证指数有
 限公司发布的该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28.04 倍。

    截至 2025 年 4 月 29 日(T-3 日),主营业务及经营模式与发行人相近的可
 比上市公司市盈率水平具体如下:

                        T-3 日股 2024年扣 2024 年扣非  2024 年静态  2024 年静态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票收盘价 非前 EPS 后 EPS(元/ 市盈率(扣非 市盈率(扣非
                        (元/股) (元/股)    股)        前)        后)

  300171.SZ  东富龙    11.69    0.25      0.15        46.12        78.00

  688600.SH  皖仪科技    19.70    0.11      -0.01      184.20      -1,344.22

  300412.SZ  迦南科技    4.79      0.07      0.06        65.74        86.63

  300487.SZ  蓝晓科技    43.51    1.55      1.47        28.06        29.65

                算术平均值(剔除极值)                    46.64        64.76

数据来源:Wind 资讯,数据截至 2025 年 4 月 29 日(T-3 日)。

注 1:以上数字计算如有差异为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造成。

注 2:2024 年扣非前/后 EPS=2024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T-3 日总股本。

注 3:可比公司市盈率算术平均值计算剔除极值皖仪科技。

    本次发行价格为 22.77 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19.76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4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18.94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4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26.35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4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25.26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4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本次发行价格22.77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4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摊薄后市盈率为 26.35 倍,虽然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和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静态市盈率(截至2025年4月29日,T-3 日),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

    (四)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

  科创板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有可能会产生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市场风险、保证金追加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指,融资融券会加剧标的股票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是指,投资者在将股票作为担保品进行融资时,不仅需要承担原有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还得承担新投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保证金追加风险是指,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需要全程监控担保比率水平,以保证其不低于融资融券要求的维持保证金比例;流动性风险是指,标的股票发生剧烈价格波动时,融资购券或卖券还款、融券卖出或买券还券可能会受阻,产生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三、特别风险提示

    (一)知识产权纠纷风险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Cytiva 与公司存在三起专利侵权诉讼。

  原告 Cytiva 认为公司的自动轴向压缩层析柱(ACC 系列自动层析柱)侵犯
了其在中国申请的“柱装填方法”和“色谱柱”的两项发明专利,要求公司立即停止制造、销售、许诺销售侵犯其发明专利权的产品,并就“柱装填方法”
专利侵权事项赔偿 Cytiva 经济损失 500.00 万元、其他合理开支 50.00 万元,就
“色谱柱”专利侵权事项赔偿 Cytiva 经济损失 500.00 万元、其他合理开支100.00 万元。

  原告 Cytiva 认为公司的自动匀浆罐(STK 系列自动匀浆罐)产品侵犯了其
在中国申请的名称为“分离介质浆料罐”的发明专利,并发现上海耐利流体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耐利”)共同参与了相关产品的制造,要求公司与上海耐利立即停止制造、销售、许诺销售侵犯其发明专利权的产品,并赔偿
Cytiva 经济损失 500 万元、其他合理开支 100 万元。

  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对两起专利侵权诉讼作出一审判决。对于“柱装填方法”专利侵权案件(专利侵权案 1),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汉邦科技不构成对涉案发明专利权的侵犯,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对于“色谱柱”专利侵权案件(专利侵权案 2),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汉邦科技构成侵权,判决汉邦科技自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制造、销售、许诺销售侵害原告 Cytiva 享有的“色谱柱”发明专利权产品的行为,并赔偿Cytiva 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合计 340.00 万元。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就专利侵权案 1 的判决,Cytiva 已向最高人民
法院提起上诉;就专利侵权案 2 的判决,由于“色谱柱”专利权已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宣告全部无效,最高人民法院已据此出具“(2024)最高法知民终 349号”《民事裁定书》,终审裁定撤销南京中院(2022)苏 01 民初 3839 号民事判决,并驳回 Cytiva 的起诉。

  若专利侵权案 1 的二审判决改判公司构成侵权,则公司可能需向 Cytiva 支
付合计不超过 550.00 万元的赔偿款(经济损失不超过 500.00 万元、其他合理开支不超过 50.00 万元),并可能无法继续销售侵害 Cytiva 享有的“柱装填方法”发明专利权的产品,公司经营业绩、财务状况可能因此受到不利影响。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分离介质浆料罐”专利侵权案件(专利侵权案 3)暂未开庭审理。若专利侵权案 3 的判决认定公司构成侵权,则公司可能
需向 Cytiva 支付合计不超过 600.00 万元的赔偿款(经济损失不超过 500.00 万
元、其他合理开支不超过 100.00 万元,与上海耐利共同赔偿),并可能无法继续销售侵害 Cytiva 享有的“分离介质浆料罐”发明专利权的产品,公司经营业绩、财务状况可能因此受到不利影响。

  除上述已发生的诉讼事项外,公司在未来经营中,存在竞争对手因采取以知识产权诉讼打压竞争对手策略而向公司发起知识产权诉讼的风险,亦存在因公司对受法律保护的知识产权的理解偏差导致公司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风险。若公司未来出现新的知识产权争议或纠纷,且上述争议或纠纷的诉讼或仲裁结果对公司不利,公司的经营业绩、财务状况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二)技术风险

    1、产品升级及技术更新风险

  公司所处的制药装备及服务行业是技术密集型行业,产品研发周期较长,涉及到制药工艺、生物技术、化工、机械及制造、光学、自动化控制、计算机应用等多个学科技术协同融合,因此在新产品研发过程中,公司可能面临研发投入成本过高、研发进度缓慢等技术创新风险。未来若公司不能及时跟踪下游医药行业技术发展,或是不能根据下游医药行业发展趋势及时完成新产品的升级换代,将对未来公司业绩增长及持续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2、技术泄密风险

  公司所处行业的技术壁垒较高,持续的研发投入和研发成果创新是保持技术优势和行业竞争力的保障。但是随着行业竞争加剧,行业内竞争对手对专业技术人才的争夺日趋激烈。如果公司不能采取措施稳定核心技术团队,有效避免专业技术人员流失,公司产品和技术秘密可能被泄露,公司将面临技术优势
和行业竞争力下降的风险。

    (三)财务风险

    1、期末存货金额较高及发生减值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