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33 证券简称:壹石通 公告编号:2025-049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主要内容如下:
● 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5,500 万元
(含)。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含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等)。
● 回购股份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在公司披露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之后的三年内予以转让;若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未能在上述三年内转让完毕,公司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出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 回购股份价格: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0.69 元/股(含),该价
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 回购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 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在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之日的未来 3 个月、未来 6个月尚无明确减持计划。若上述主体未来拟实施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实施股份减持行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期限内,存在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从而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2、若公司在实施回购股份期间,受外部环境变化、临时经营需要等因素影响,致使本次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可能存在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3、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董事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的风险。
4、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已回购股份全部或部分无法授出从而将予以注销的风险。
5、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股份相关规范性文件,可能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回购,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2025 年 9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会议,以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项议案。
(二)根据《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本次回购股份系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因此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经由公司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生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董事会审议时间、程序等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二、本次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5/9/13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
方案日期及提议人 2025/9/11,由公司董事会提议
预计回购金额 3,000万元~5,500万元
回购资金来源 其他: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含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等)
回购价格上限 40.69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用途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回购股份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数量 73.7282万股~135.1683万股(依照回购价格上限测算)
回购股份占总股本比例 0.3691%~0.6766%
回购证券账户名称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回购证券账户号码 B887663882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公司基于对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同时为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公司员工的凝聚力,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并结合公司的实际财务状况、经营状况等因素,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含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等)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在公司披露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之后的三年内予以转让;若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未能在上述三年内转让完毕,公司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出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公司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四)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回购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1、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上限,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股份总金额达到下限时,则本次回购方案可自 公司管理层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 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 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回购期限内,若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上述不得回购股份期间的 相关规定有变化的,则按照最新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相应调整不得 回购的期间。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1、拟回购股份的用途: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如国家对相关政策 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2、回购资金总额: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
币 5,500 万元(含)。
3、回购股份数量与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按照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 5,500
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 40.69 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135.1683 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的 0.6766%;按照回购资金总额下限 3,000 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 40.69 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73.7282 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的 0.3691%,本次回购具体的回购数量及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回购用途 拟回购资金总额 按回购价格上限测算 占公司总股本的 回购实施期限
(万元) 回购数量(万股) 比例(%)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
员工持股计划或 3,000~5,500 73.7282~135.1683 0.3691~0.6766 通过本次回购股份
股 权 激 励 方案之日起12个月
内
注:本次回购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
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六)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0.69 元/股(含),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
回购股份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董
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二级市场股票价格确定。
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 配股、股票拆细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相关
规定,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七)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含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等)。
公司已取得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出具的《股票回购贷款承诺函》,
具体贷款事宜将以双方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按照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 5,5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 40.69
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135.1683 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6766%;
按照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 3,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40.69 元/股测算,
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73.7282 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3691%。假设本次回
购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全部予以锁定,预计公司股权结构
将变动如下:
本次回购前 回购后 回购后
(按回购下限计算) (按回购上限计算)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 比例(%)
(股) (%) (股) (股)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0 0 737,282 0.3691 1,351,683 0.6766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199,775,190 100 199,037,908 99.6309 198,423,507 99.3234
股份总数 199,775,190 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