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96 证券简称:极米科技 公告编号:2025-076
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
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27.54 万份
行权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程序
1.2024 年 5 月 16 日,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
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拟向公司董事长钟波先生、董事兼总经理肖适先生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披露了《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公告编号:2024-031),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公司独立董事干胜道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3.2024 年 5 月 20 日至 2024 年 5 月 29 日,公司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激励计划首
次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
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 年 5 月 31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公告编号:2024-036)。
4.2024 年 6 月 7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拟向公司董事长钟波先生、董事兼总经理肖适先生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
事宜的议案》等议案。2024 年 6 月 8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了《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同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37)。
5.2024 年 6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确
定 2024 年 6 月 12 日为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以 101.11 元/股的价格向符合
授予条件的 21 名激励对象授予 1,380,500 份股票期权。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历年股权激励计划行权/归属价格的议案》,同意按照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结果调整 2024 年激励计划的行权价
格 。 前 述 事 项 公 司 于 2024 年 10 月 31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7.2025 年 10 月 30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等
相关议案。前述事项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二)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历次授予情况
序号 项目 首次授予 预留授予
1 授予日期 2024 年 6 月 12 日 2025 年 2 月 20 日
2 等待期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分别为 18 个
月、30 个月、42 个月,预留的股票期权等待
期分别为 30 个月、42 个月,等待期均自首次
授予之日起计。
3 授予数量 1,380,500 340,000
4 授予人数 21 67
5 授予后股票期权剩余数量 340,000 0
6 授予价格 100.82 120.84
(三)股票期权行权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激励计划尚未行权。
二、股票期权行权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股权激励计划设定的股票期权行权条件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5 年 10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认
为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规定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
(二)本次激励对象行权符合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行权条件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 2024 年 6 月 12 日,等待期分别为
自股票期权相应部分授予之日起 18 个月、30 个月、42 个月,首次授予部分第一
个等待期将于 2025 年 12 月 11 日届满。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条件及条件成就的情况如下:
行权条件 符合行权条件情况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截至目前,公司未发生前述
a)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 情形,符合本项行权条件。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b)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
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c)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d)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截至目前,本次行权的激励
a)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b)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 本项行权条件。
不适当人选;
c)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
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d)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情形的;
e)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f)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
本激励计划考核年度为 2024 年、2025 年、2026 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年;公司将分年度对公司主要产品销量(A)、境外
营业收入增长率(B)进行绩效考核,每个会计年度 2024 年年度报告出具的审
考核一次,根据考核指标完成情况核算各年度公司层 计 报 告
面可行权比例。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对应业绩考核目 (XYZH/2025CDAA9B0055,
标如下: 2024 年度公司实现境外营
对应
行权 公司主要产品 业收入 1,085,615,739.12
考核 公司境外营业收入增长率 B
安排 销量 A(万台)
年度 元,业绩基数 2023 年度境
第一 以 2023 年公司境外营业收入
个行 不低于105万 为基数,2024 年境外营业收 外 营 业 收 入
2024 台
权期 入增长率不低于 5.00%。 912,763,985.84 元,公司
境外营业收入增长率为
18.94%,满足公司层面业绩
考核要求。
4.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鉴于公司 9 名激励对象因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制定的 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故《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规定
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考核年度当年的考核结果 本次行权激励对象调整为确定其实际可行权额度。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 12 人,其中:有 6 人绩效分为五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 考核评价结果在 B+及以人层面可行权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可行权的股 上,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票期权数量:
考核 100%;有 3 人绩效考核评价
评级 A B+ B B- C 结果为 B,个人层面归属比
个人
层面 例为 80%;有 3 人绩效考核
100% 100% 80% 70% 0%
可行 评价结果为 B-,个人层面
权比
例 归属比例为 70%。
综上所述,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 12 名,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为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的 27.27%,共计 27.54 万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39%。
(三)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的处理方法
所有激励对象当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因离职、业绩考核或个人特殊情况导致不能行权或不能完全行权的,由公司注销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