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87 证券简称:凯因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4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任期满六年离任暨补选独立董事及调
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杜臣先生的辞职报告,杜臣先生因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将满六年,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战略委员会委员及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2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补选独立董事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名宋金波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宋金波先生将同时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战略委员会委员及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
一、独立董事离任情况
(一) 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原定 是否继续 具体 是否存在
姓 任期 在上市公 职务 未履行完
名 离任职务 离任时间 到期 离任原因 司及其控 (如 毕的公开
日 股子公司 适用) 承诺
任职
杜 独立董事、薪酬 公司股东 2027 连续担任 否 不适 否
臣 与考核委员会 会选举产 年6月 公司独立 用
召集人、战略委 生新任独 26 日 董事满六
员会委员及审 立董事后 年
计委员会委员
注: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7 日召开了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完成了董事会
换届选举,选举杜臣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期三年。
(二) 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杜臣先生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低于三分之一。但由于其辞职将导致公司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中的独立董事占比不符合相关规定,因此杜臣先生的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并调整相关专门委员会成员后生效。在此期间,杜臣先生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公司独立董事及其在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中的相关职责,并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做好工作交接。杜臣先生的辞职不会影响董事会的正常运作,亦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杜臣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杜臣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杜臣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指导和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补选独立董事的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宋金波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确认宋金波先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任职条件,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同意提名其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于2026年2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提名宋金波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宋金波先生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完成独立董事履职学习。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进行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文件。
三、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鉴于公司董事会成员调整,为保证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正常有序地开展工作,若宋金波先生经公司股东会选举为独立董事,公司董事会同意宋金波先生接任杜臣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战略委员会委员及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
调整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组成情况如下:
战略委员会:周德胜(召集人)、朱建伟、宋金波
审计委员会:孙蔓莉(召集人)、宋金波、殷少平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宋金波(召集人)、朱建伟、周德胜
提名委员会:朱建伟(召集人)、孙蔓莉、周德胜
特此公告。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2 月 26 日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宋金波,男,1975年出生,技术经济及管理专业博士、工商管理系教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国家级领军人才、国家级青年人才。1997年9月至2000年8月就职于大连理工大学,担任助教;2000年8月至2006年3月于大连理工大学攻读硕士、博士学位;2006年4月至2014年12月,就职于大连理工大学,先后担任讲师、副教授、项目管理研究中心副主任;2013年12月至2014年11月,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访问学者;2014年12月至今,就职于大连理工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经济管理学院副院长、中国工业科技管理大连培训中心副主任等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宋金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宋金波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